艾森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20 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本次会议
? 是否有监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
? 本次监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公司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列席了本次监事会会议。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瑛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54)。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5)。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次续聘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议案》监事会认为:经审阅及充分了解沈鑫先生的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任职资格等相关材料,沈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任职资格。监事会同意提名沈鑫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监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部分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目前经济环境及公司经营的总体情况,结合公司2024年度资金使用计划的需要,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100,000万元额度,包括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项目贷款等形式,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及/或其指定的获授权人士在上述授信总额度内办理额度申请事宜,与银行签署相关合同及法律文件,并授权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上述授信总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由财务总监确定并执行。上述综合授信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公司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3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