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5-05-10  艾森股份(688720)公司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720证券简称:艾森股份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5年5月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4议案四: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9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

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22议案七: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发放及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 23

议案八: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25议案九: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6

听取: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9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须知。

1、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经公司审核,符合条件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等可进入会场,公司有权依法拒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会场。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本次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有效股权证明原件、身份证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代表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3、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4、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5、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公司进行登记。会议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同意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提问;不能确定先后顺序时,由会议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6、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时需说明股东姓名/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及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每位股东及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

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7、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8、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9、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10、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1、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12、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13、股东出席本次会议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14、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6)。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兵先生

(三)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现场会议

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点00分会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中庄路299号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网络投票日期:2025年5月16日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

00。

二、会议主要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介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情况,介绍到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出席会议人员情况。

(三)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四)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7、逐项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发放及2025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7.01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2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发放及2025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8、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听取《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律师和监票人负责监票、收集表决票和统计现场表决数据,并结合网络投票结果统计全体表决数据。

(九)宣读表决结果及议案通过情况。

(十)见证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0日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公司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以切实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目标,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各项业务平稳发展。根据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特制定《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附件: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024年度,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同时,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218.84万元,同比增长20.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47.75万元,同比增长2.51%。公司资产总额124,410.57万元,同比下降2.8%。

二、2024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各次会议。2024年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2月5日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年2月26日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3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4月26日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4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27日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5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8月16日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6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9月30日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10月25日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1月19日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9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12月26日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公司所有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公司独立董事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其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及董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其中召开了4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合规有序;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4次,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3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有效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所审议的事项不存在异议,不存在专门委员会成员缺席会议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4年度,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全面关注公司运作,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各自专业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独立董事孙清清、秦舒(已离职)、朱雪珍(已离职)、黄晓刚、李挺就其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网站等披露媒体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同时,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实施内幕信息保密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机制,确保投资者权益不受侵害。

四、对外担保情况公司董事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情况进行核查,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行为,亦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2024年度,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

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六、董事会2025年经营及工作计划董事会将积极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不断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交流和信息披露工作,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同时,加强全体董事会成员履职能力学习培训,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将督促管理层持续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并充分结合市场整体环境及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思路重点工作计划,稳抓产业发展机遇,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地成长。进一步推进发挥公司产品事业部的引擎作用,推进市场开拓,立足市场促研发,严格保障研发目标的实现,持续夯实公司的业务基础;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加强人才激励和人才队伍建设;努力保障公司产品的生产运营工作,促进上下游供应链稳定和产能实现;加强企业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盈利能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以良好的业绩和长期投资价值来回馈投资者。

特此报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根据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特制定《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附件:《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0日

附件: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2024年,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现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监事会会议,各次监事会会议的组织、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均无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2-5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4-26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5-27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8-16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10-25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12-26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制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能够稳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同时,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执行,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募集资金使用核查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告披露,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继续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高效运行。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特此报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整体总结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附件:《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附件: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4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映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财务报表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25)第706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变动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2024年2024年12月31日2023年2023年12月31日增减变动(%)
营业收入432,188,410.38360,039,281.4520.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477,519.5232,657,327.712.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391,354.2627,164,699.66-10.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718,612.25-84,531,832.72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73,971,489.901,016,246,943.63-4.16
总资产1,244,105,718.421,279,889,093.54-2.80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4年2023年增减变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0.49-22.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80.49-22.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80.41-31.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97.17减少3.88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395.96减少3.57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0.629.08增加1.54个百分点

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

1、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增减变动(%)
货币资金94,940,023.90387,218,435.88-75.48
交易性金融资产102,066,701.18205,224,029.30-50.27
应收票据17,511,530.3622,778,235.49-23.12
应收账款195,630,193.96152,118,862.6828.6
应收款项融资11,843,305.507,861,003.9550.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41,875,246.5654,800,943.86-23.59
其他流动资产6,983,513.877,810,409.84-10.59
固定资产314,596,019.99231,582,055.6035.85
在建工程2,246,466.1240,837,212.62-94.5
长期待摊费用3,610,396.253,189,395.6713.2
其他非流动资产339,128,160.3397,477,669.59247.9

主要资产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部分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所致

(3)应收票据:到期的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4)应收账款: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5)应收款项融资:销售收入增长所致

(6)在建工程:测试中心E1转固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购买大额存单增加所致

2、主要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增减变动(%)
短期借款153,648,086.8793,931,310.1163.57
应付票据26,977,436.2413,024,968.15107.12
应付账款51,701,518.00100,158,103.38-48.38
其他流动负债2,529,181.663,834,580.38-34.04

主要负债项目变动说明如下:

(1)短期借款:回购股份贷款所致

(2)应付票据:票据付款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上期主要系上市发行费,本期付清;期初因建造测试中心的应付工程款,本期竣工后陆续支付

(4)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系已背书未到期票据减少所致

3、所有者权益结构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增减变动(%)
实收资本(或股本)88,133,334.0088,133,334.00-
资本公积792,466,697.68792,466,697.68-
专项储备10,829,080.939,828,215.7810.18
盈余公积19,203,896.1515,804,879.9521.51

(二)经营成果

单位:元

项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增减变动(%)
营业收入432,188,410.38360,039,281.4510.18
营业成本318,012,982.72262,195,946.4611.18
销售费用25,521,197.7620,122,981.8712.18
管理费用24,720,867.1220,431,627.6213.18
财务费用-8,537,324.77-2,814,563.25不适用
研发费用45,901,741.6132,687,858.9713.18

主要变动说明如下: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在先进封装领域表现出良

好的增长趋势,总体实现营业收入4.32亿元,同比增长20.04%。其中电镀液及配

套试剂同比增长9.67%,光刻胶及配套试剂同比增长37.68%。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加大晶圆领域市场开拓,销售人员薪酬及业务拓展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集成电路测试中心E2管理人员办公区域的折旧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加大在先进封装及晶圆制造领域,尤其光刻胶等高端及“卡脖子”产品的研发投入,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元

项目本期数上期同期数增减变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718,612.25-84,531,832.72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569,180.19-277,336,447.84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989,197.75740,903,711.49不适用

主要变动说明如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幅度大于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幅度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结构性存款到期赎回金额大于上年同期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年同期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期分红、回购股份、偿还借款及支付发行费用所致。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议案四:关于《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特制定《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议案五: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477,519.5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3,990,161.96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2,963,072.47元,母公司报表中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21,414,247.09元。

鉴于公司(1)2024年半年度已派发现金红利3,952,901.75元(含税);(2)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38,592股,回购支付的资金总额为60,014,144.3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综上,公司2024年度已实现现金分红总额为63,967,046.05元,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91.07%,占母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2.68%。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现状、资产规模、盈余情况、未来投资计划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就相关数据说明如下:

项目2024年度(本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63,967,046.05
回购注销总额(元)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3,477,519.5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121,414,247.09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63,967,046.05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3000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33,477,519.5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63,967,046.05
现金分红比例(%)191.07%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元)45,901,741.6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是否在3亿元以上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营业收入(元)432,188,410.3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10.6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是否在15%以上
是否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截至目前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2024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故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系指2024年度。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议案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相关事宜。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2025年上半年派发现金红利拟不低于该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不超过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体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公司2025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并在期限内实施。授权期限为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议案七:逐项审议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津贴发放及2025

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议案共有如下两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逐项进行审议并表决:

7.01关于确认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具体岗位的职责、职能、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薪酬标准;在公司不担任除董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2024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张兵董事长79
向文胜董事、总经理67.35
陈小华董事、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67.29
财务总监(2024年1月离任)
杨一伍董事72.71
孙杨(已辞任)董事(2024年8月离任)-
俞信华(已辞任)董事(2024年8月离任)-
合计-286.35

公司2025年度在任非独立董事的薪酬标准不变。

本子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关联股东张兵、蔡卡敦、杨一伍、陈小华、昆山艾森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宁波艾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7.02关于确认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津贴发放及2025年度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已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离任的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1.5万元/季度(税前),按照其《聘任独立董事劳务合同》执行;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任期内其他在任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人2万元/季度(税前);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2024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津贴总额(万元)
秦舒(已辞任)独立董事(2024年2月离任)0.5
朱雪珍(已辞任)独立董事(2024年2月离任)0.5
孙清清独立董事8
黄晓刚独立董事(2024年2月起任)7.33
李挺独立董事(2024年2月起任)7.33
合计-23.66

公司2025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不变。

本子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议案八: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在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担任除监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监事,按照具体岗位的职责、职能、重要性以及社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薪酬标准;在公司不担任除监事以外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024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总额为103.72万元,具体如下:

姓名职务2024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万元)
程瑛监事会主席45.85
庄建华监事(2024年9月离任)-
熊秋丽职工监事18.56
沈鑫监事(2024年9月起任)39.31
合计-103.72

公司2025年度在任监事的薪酬标准不变。

由于全体监事在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就本议案表决予以回避,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关联股东庄建华回避表决。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议案九: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及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并对其完成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经评估,上会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相关职业准则,客观、真实地反应公司财务和内控状况,满足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上会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截至2024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12名,注册会计师553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85人。

上会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6.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04亿元。2024年度上会事务所为7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0.81亿元。上市公司客户分布于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

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

2、投资者保护能力上会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之和为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上会事务所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上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耿磊耿磊,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上会事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过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从事上市公司年审、IPO申报审计、重组改制等专业服务已逾29年,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扬张扬,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注册会计师领军人才、上海市注册会计师优秀人才、合伙人。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上会事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主要从事上市公司、IPO审计、重组改制等专业服务,从业已逾20年,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拟安排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韧吴韧,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上会事务所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3年复核过5家以上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2025年度审计服务收费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根据2025年度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上会事务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包括年报和内控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听取: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年度,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黄晓刚、李挺、秦舒(已离任)、孙清清、朱雪珍(已离任)对2024年度各项工作分别进行了总结,并提交了《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