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森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是否有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否?本次董事会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发出。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兵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存款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同时同意授权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前述事项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7)。
表决结果:8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5年10月24日作为授予日,以26.42元/股作为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6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5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6)。
表决结果:6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董事陈小华、沈鑫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江苏艾森半导体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