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中: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中”“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1日核发《关于同意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2号),同意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6,166,700股。公司于2021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224,666,7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181,620,80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3,045,892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2名,为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5,616,670股将自2023年10月19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公司自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尚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份,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24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5,616,67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经公司确认,本次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0月19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2,808,335 | 1.25% | 2,808,335 | 0 |
2 | 安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2,808,335 | 1.25% | 2,808,335 | 0 |
合计
合计 | 5,616,670 | 2.50% | 5,616,670 | 0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 | 5,616,670 | 24 |
合计 | 5,616,670 | -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1、同益中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履行了相应股份限售承诺;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同益中关于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同益中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无异议。(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