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中: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核查意见
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益中”“公司”“上市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联合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8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同益中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冯向阳先生因年龄原因,公司不再续聘,于近期办理完成离任手续,将不再被认定为核心技术人员。冯向阳先生离任不会泄露公司秘密。其在任职期间参与研究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无论是否已获授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向阳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工作,已建立完备的研发体系和管理机制,持续吸收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加入研发团队并做好人才储备。公司目前的研发、生产和经营工作均照常进行。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正常进行,此次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现有项目研发进展、核心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实质性影响。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为5人,具体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如下:
同益中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
本次变动前 | 赵鹏、刘清华、林凤崎、陈振坤、葛兆刚、冯向阳 |
同益中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
本次变动后 | 赵鹏、刘清华、林凤崎、陈振坤、葛兆刚 |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正常进行,公司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现有及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研发投入,加大研发人员的引进和培养,不断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此次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现有项目研发进展、核心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本次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后,不存在泄露公司秘密风险,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公司离任的核心技术人员已完成工作交接,其离任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核心技术人员的离任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岳 阳 孔祥熙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