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中: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24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同益中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