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中:对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 国投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要求,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查验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证 件资料,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表,对财务公司的经 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是2008 年底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设立,并核发金融许可证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于2009 年2 月11 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成立。公司注册 资本为50 亿元人民币。
(一)法定代表人:陆俊
(二)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2 号18 层
(三)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841063
(五)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 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一)控制环境
组织架构
财务公司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并对董事会和董事、 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董事会下 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财务公司组织和实施公司全面风险管 理的权威性机构,辅助董事会进行重大风险管理方面的调研 和决策。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建立了分 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的组织结构, 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必要的前提条件。财务公司实行董 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下设12 个部门。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已建立风险管理制度,风险合规部定期汇总监 管指标,按季度出具风险管理报告和监管指标汇报,并通过 设置风险经理强化了对信贷业务的信用风险识别和业务合 规性。
财务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完善,经理层组织实施
内部控制制度,各部门针对各项具体业务制定并充分执行标 准化的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并对业务操作 与管理中的各种风险事项进行识别、监测、评估、控制;审 计部门对内控执行、业务操作、规范化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 评价。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财务公司管理层风险控制意识强,治理结构和组织架 构设置与运行良好。
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指引》 《会计法》《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信息 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财务公司实现 了不相容职责分离,具体如下:
在结算管理方面通过系统有效实现了会计核算与事后 监督分离、经办与复核分离,岗位设置实现了“印、押、证” 三分管;
在计划财务方面有效实现了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考 核分离,费用支出、审批、会计记账分离;
固定资产管理有效实现了请购与审批、询价与供应商选 择、采购合同拟定与审批、验收与款项支付、付款的申请与 执行分离;
授信业务根据财务公司《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客户信 用评级管理办法》《自营贷款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 理办法》等各类制度有效实现了业务调查、审查、审批、会
计账务处理分离,信用等级评定的调查、审核与审批分离, 信贷资产分类的调查与审核分离,业务档案管理人员与信贷 人员分离;
资金业务有效实现了前台交易与交易的正式确认、对账、 交易结算和款项收付相互分离,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分离;
中间业务,包括结售汇业务通过系统控制有效实现了业 务操作与审批分离;
投资业务有效实现了业务风险管理和控制人员与交易 (或操作)人员分离;
信息系统岗位设置有效实现了系统开发人员、管理人员、 操作人员分离,系统运行与系统维护人员分离;
法律合规管理有效实现了合同拟定、审批、执行分离。
2.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流程运行顺畅。
财务公司业务系统不断地完善更新、业务或产品范围不 断拓展,近两年出具的管理办法针对既有业务细化形成了业 务操作规程。
(四)内部监督方面
财务公司的整体监督机制运行良好,已独立设立审计与 纪检部门,且可以有效执行审计稽核与监督评价工作。
财务公司成立审计与纪检部以来,已建立并完善内部审 计队伍,充分发挥了内部监督职能。财务公司制定了《财务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等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内部审计工 作。
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
(三)监管指标
经审查,未发现财务公司有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 理办法》31、32、33 条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财 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34 条规定要 求。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26 年6 月30 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2.85 亿元,贷款余额为0 亿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 务均按照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通过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对财 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等进行评估,并据此出 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六、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及判断,公司认为: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 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 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 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 办法第34 条的规定要求。根据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 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与财务 公司之间开展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