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普拉斯: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5-11-12  拉普拉斯(688726)公司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726证券简称:拉普拉斯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

目录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 7议案三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9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 10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参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相关工作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为确认本次股东大会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将对参会人员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请参会人员给予配合。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要求出示股东大会通知列明的登记资料,经验证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终止会议登记,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要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或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征得本次会议主持人的同意,发言主题应与本次会议表决事项相关,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股东姓名。

五、会议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候选人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及未投票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议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本次会议谢绝参会人员自行录音、录像及拍照;参会人员应遵守会场秩序,请勿随意走动,请将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公司不向参会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9日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

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砾田路

号开沃大厦A栋

层公司会议室。

三、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始,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出席、列席人员。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逐项宣读并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序号议案名称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0《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3.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01《选举林佳继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刘群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林依婷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庞爱锁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选举王学卫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00《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01《选举王大立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李诗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张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公司拟取消监事会并修订《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公司拟对公司治理结构进行调整,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公司现任监事(含监事会主席)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监事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一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二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和制定了部分治理制度。

本议案下共4项子议案,需逐项审议并表决:

2.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4《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其中,议案2.01由《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8)以及《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议案三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于2025年11月20日任期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林佳继先生、刘群女士、林依婷女士、庞爱锁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王学卫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此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另行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与上述5名非独立董事及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本议案下共5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审议并表决:

3.01《选举林佳继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2《选举刘群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3《选举林依婷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4《选举庞爱锁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05《选举王学卫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议案四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将于2025年11月20日任期届满。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董事会提名王大立先生、李诗女士、张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诗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此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另行选举1名职工代表董事,与上述3名独立董事及5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本议案下共3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进行审议并表决:

4.01《选举王大立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2《选举李诗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03《选举张晗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9日

附件: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林佳继先生:1983年生,中国国籍,拥有新加坡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学士学位;2008年8月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获博士学位。2008年9月至2012年2月,就职于SolarEnergyResearchInstituteofSingapore(SERIS),任研究员;2012年2月至2015年5月,就职于韩华新能源(启东)有限公司,任研发总监;2015年6月至2016年12月,就职于上海神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任研发中心总经理;2017年2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目前,林佳继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4,645,283股股份,占总股本的8.55%,并通过其控制的安是新能源材料(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是新能源”)、深圳共济专业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济合伙”)、深圳市傅立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傅立叶合伙”)、深圳市自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自强合伙”)、深圳市笛卡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笛卡尔合伙”)、深圳市普朗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朗克合伙”)、深圳市普朗克六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朗克六号”)合计间接持有公司8.82%的股份。林佳继先生合计控制公司29.88%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佳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群女士: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8月毕业于华东理工大学,获学士学位;2008年9月毕业于浙江大学,获博士学位。2008年9月至2010年9月,就职于雅安永旺硅业有限公司,任总工程师;2010年10月至2013年9月,就职于江苏华乐光电有限公司,任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2017年9月,就职于江苏林洋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刘群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共济合伙和傅立叶合伙合计间接持有公司3.06%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刘群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林依婷女士:199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美国注册管理会计师。2018年6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学士学位;2025年6月毕业于清华大学,获硕士学位。2018年6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董事、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林依婷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安是新能源、傅立叶合伙、自强合伙、笛卡尔合伙、普朗克合伙、普朗克六号合计间接持有公司0.47%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依婷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庞爱锁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11年6月毕业于厦门大学,先后获学士学位、博士学位。2011年8月至2017年2月,就职于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公司,历任硅部副部长、抗原抗体诊断部研发工程师;2017年6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董事、光伏产品线产品总监。

截至目前,庞爱锁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傅立叶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0.13%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庞爱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学卫先生:1968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1年6月至1997年9月,就职于抚顺合金钢厂,任技术科副科长;1997年9月至2011年3月,就职于沈阳隆基电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1年3月至2015年4月,就职于沈阳连城精密机器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5年4月至今,就职于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部分下属子公司,历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长助理等职务;2021年7月至今,就职于宁波金沐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职务。

截至目前,王学卫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学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大立先生:196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学士学位;1990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硕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3年5月,就职于深圳赛格集团公司经济技术发展研究所、股份制改造办公室;1993年5月至1999年8月,就职于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总裁秘书、广州营业部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1999年8月至2013年6月,就职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深圳分公司总经理、总部营销管理总部总经理、机构客户部总经理、总裁办公室主任、新三板业务部总经理;2013年7月至2018年10月,就职于深圳国泰君安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8年10月至2020年1月,就职于深圳前海雪松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任风控负责人;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就职于深圳市远湾创发权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任高级合伙人。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截至目前,王大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王大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诗女士:198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6月毕业于悉尼大学,获学士学位;2006年10月毕业于悉尼大学,获硕士学位;2013年6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博士学位。2007年9月至2010年9月,就职于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证券投资分析师;2013年9月至今,就职于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历任助理教授、副教授,现任教授、财务会计与审计研究所副所长。2022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李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李诗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晗先生:198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6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获学士学位;2010年10月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获博士学位。2010年10月至2012年4月,就职于比利时布鲁塞尔自由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1年9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湖南大学,任教授;2013年5月至今,就职于深圳大学,任特聘教授。

截至目前,张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张晗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