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普拉斯: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688726证券简称:拉普拉斯公告编号:
2025-044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董事会中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5年11月1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并表决,选举夏荣兵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夏荣兵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特此公告。
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0日
附件:
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夏荣兵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08年7月毕业于厦门大学,获学士学位;2018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获硕士学位。2008年7月至2011年7月,就职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任高级审计员;2011年7月至2022年10月,就职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任投资银行业务线总监;2022年10月至今,就职于公司,现任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荣兵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深圳市傅立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36%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夏荣兵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