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科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格科微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格科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4日披露了《格科微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18),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25元/股(含),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
? 因公司为设立于境外开曼群岛的红筹企业,回购股份的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需要专项审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均尚未开立及绑定,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的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25元/股(含)。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格科微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格科微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2)。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为设立于境外开曼群岛的红筹企业,回购股份的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需要专项审批。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对应的资金账户、银行第三方存管账户均尚未开立及绑定,尚未进行回购交易。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科微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