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科微: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格科微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格科微有限公司(GalaxyCore Inc.)(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确认《员工股份期权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失效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确认部分股票期权失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的实施,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确认<员工股份期权计划>部分股票期权失效的议案》。
二、 关于《员工股份期权计划》上市后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符合《员工股份期权计划》及其签署的《股份期权协议》约定的相应行权条件,且该等激励对象行权资格合法有效,该等激励对象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可按照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对其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公司拟定的行权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员工股份期权计划》的规定。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员工股份期权计划>上市后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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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______郭少牧
_________________宋健
_________________王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