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唐股份: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屹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67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屹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95,560,000股,并于2025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955,56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755,772,3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3.24%,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9,787,6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76%。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5,213,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51%。上述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现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6年
月
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各配售对象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个月。网下有限售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15,213,240股。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213,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1%,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个月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1月8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 1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的持有者 | 15,213,240 | 0.51 | 15,213,240 | 0 |
| 合计 | 15,213,240 | 0.51 | 15,213,240 | 0 | |
注: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明细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 1 | 首发限售股 | 15,213,240 | 6 |
| 合计 | 15,213,240 | —— | |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 股份类别 | 变动前(股) | 变动数(股) | 变动后(股) |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2,755,772,308 | -15,213,240 | 2,740,559,068 |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199,787,692 | +15,213,240 | 215,000,932 |
| 合计 | 2,955,560,000 | 0 | 2,955,560,000 |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屹唐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屹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魏鹏 | 吴同欣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