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石通: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2年11月17日,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8日、2022年11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94)。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2年12月1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
(二)截至2023年5月8日,公司已完成股份回购,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604,494股,占公司总股本199,775,190股的0.8031%,回购最高价格44.73元/股,回购最低价格31.54元/股,回购均价37.39元/股,使用资金总额59,997,800.30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2年11月1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2)。经公司自查,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此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1,604,494股,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转让。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发布后的三年内实施前述用途并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