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石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就壹石通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2年7月26日出具《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
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7,610,85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985,9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1,181,198.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804,701.21元。2022年9月23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2】41314号)。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411,979,433.6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67,453,875.26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人民币360,000,000.00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29,804,701.2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9,628,607.73元,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协定存款结息以及活期存款账户结息。
二、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8,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2年10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鉴于上述授权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低风险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不得用于其他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本次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10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行使与上述现金管理事项相关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本次现金管理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现金管理的风险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现金管理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波动、国际局势动荡等内外部环境的影响较大,本次现金管理事项仍不排除会受到金融市场波动的不利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本次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正常进行。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合理地预计各项现金管理产品可能存在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上述现金管理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方、
明确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和具体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5、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3年10月1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1、结合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使用其中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2、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通过董事会审议,审议议案内容及表决情况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中不超过人民币4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该事项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