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石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1-05  壹石通(688733)公司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

688733证券简称:壹石通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1月

目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5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8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公司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核对,请参会人员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四、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六、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泄漏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及

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弃权或回避。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会股东的食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9)。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蒋学鑫先生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1《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及相关产业政策推动下,减碳、降碳及二氧化碳资源化已迎来市场机遇期。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0年布局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SOFC)和固体氧化物电解池(SOEC)(以下统称“SOC”)业务以来,在相关基础理论研究、人才队伍搭建、研发平台完善等方面取得了预期进展,SOC单电池中试线项目整体进展顺利,进一步搭建SOC电堆、组装SOC系统的相关开发测试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目前已具备产业化的基础前提条件。为推动建设SOC示范工程、实现SOC系统的市场化推广,同时在新产品首次产业化过程中明确由项目团队与公司共担风险,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安徽壹石通材料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研究院”)与合肥壹稀陶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壹稀陶合伙企业”,系公司关联方实际控制的企业),共同投资5,000万元人民币设立稀陶能源技术(合肥)有限公司(名称暂定,以下简称“稀陶能源”),作为公司SOC系统产品的运营主体。其中,壹石通研究院拟以现金出资3,500万元,占稀陶能源注册资本的70%;壹稀陶合伙企业拟以现金出资1,500万元,占稀陶能源注册资本的30%。同时公司拟增加“年产1GW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壹石通研究院负责该项目的土地竞拍及基础设施建设等前期工作,由稀陶能源负责该项目的生产线建设及后续投产运营。

鉴于壹稀陶合伙企业由公司关联方蒋玉楠女士、夏长荣先生、蒋学鑫先生共同出资设立,三位关联方分别持有壹稀陶合伙企业份额的20%、30%、50%,其中蒋玉楠女士为壹稀陶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本次壹石通研究院拟与壹稀陶合伙企业共同出资设立稀陶能源,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十二

个月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或与不同关联方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的1%,因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进行前置审议,并获得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2023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蒋学鑫先生、夏长荣先生、蒋玉楠女士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孙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5日

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运营管理效率,拟新设“联席总经理”职位,并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根据近期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第二十五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2023年12月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及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5日

议案三: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为加强投资决策与管理,保障公司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实际,拟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应由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的对外投资事项,以及明确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修订,经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等内容。

本议案已经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及同日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予以审议。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1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