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石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壹石通”或“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保荐机构已与壹石通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3 |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 壹石通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
4 |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 壹石通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壹石通业务情况,对壹石通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 在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壹石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 保荐机构督促壹石通依照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
8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 保荐机构对壹石通的内控制度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壹石通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营 |
9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保荐机构督促壹石通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
10 |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保荐机构对壹石通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而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
11 |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 本持续督导期间,壹石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项 |
12 |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壹石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
13 |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 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14 |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 | 本持续督导期间,壹石通未发生该等情况 |
序号 | 工作内容 | 持续督导情况 |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 ||
15 |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保荐机构已制定对壹石通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
16 |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 本持续督导期间,壹石通不存在需要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勃姆石运用于锂电池电芯隔膜的涂覆、极片涂覆。随着锂电池企业产能不断扩张,涂覆隔膜的使用占比提升、动力电池及储能电池领域的应用推广,以勃姆石、氧化铝为代表的无机涂覆已成为主流涂覆方式,带动了无机涂覆材料的渗透率提升。与此同时,以芳纶、PVDF为代表的有机涂覆材料仍占有一定市场份额,随着未来新兴技术的研发成功和生产工艺的完善,若新的技术路线取得重大突破并实现产业化,可能会对无机涂覆材料的渗透率提升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的核心能力是持续创新,一方面围绕全新的市场需求、未来的行业趋势,
提前布局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另一方面围绕已有产品,持续深度开发,用创新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公司将充分利用核心技术与经验积累,加强与下游客户紧密合作,持续推进新产品的研发和投产,始终保持科学端、市场端两大传感器的灵敏度,保持对新兴技术路线的研究和商机把握。
(二)经营风险主要是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勃姆石作为提升锂电池主动安全性能的重要涂覆材料,在动力电池和消费类电池的隔膜涂覆、正极边缘涂覆中已得到广泛应用,在储能电池、钠离子电池中的应用也在逐步推广。在市场需求驱动下,勃姆石产品出现了多家供应商入局并陆续扩大产能,新的进入者进一步加剧了行业竞争,进而影响了公司勃姆石产品市场份额和盈利能力的提升。
公司在技术积淀、产品品质、品类丰富度、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等方面,相比国内外其他勃姆石生产企业已形成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公司基于对勃姆石生产工艺及关键参数的深厚技术积淀和深刻理解,可满足客户对勃姆石高纯度、低磁性异物、小粒径等指标的更高要求;同时可根据客户差异化需求定制生产勃姆石,截至目前公司的勃姆石产品型号已超过15种,可满足下游市场的不同应用需求。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持续推动实施降本增效,并采取了更加灵活的市场策略,持续巩固提升市场领先地位。
(三)财务风险
在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结构中,锂电池涂覆材料产品收入占比较高,锂电池涂覆材料客户相较于其他客户,其信用期相对较长,导致公司各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相应增长。若出现宏观经济形势下行、下游行业景气度下滑或下游客户自身经营条件恶化导致不能及时回款,有可能出现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及占比持续上升的情况,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行业风险
尽管目前锂电池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应用仍是最确定的技术路线,但仍不排除随着技术的进步,新的技术路线会挤压锂电池在下游应用的空间和增速,从而减少对公司锂电池涂覆材料的需求。同时,新能源汽车产业更加充分的市场竞争已导致
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呈现下行趋势,叠加技术迭代、上游竞争加剧、产能利用率偏低等多重复杂因素,致使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发展环境。对于锂电上游材料而言,随着上游企业加速扩产和新建产能集中释放,绝大多数锂电材料的供需关系自2023年以来发生变化,产品销售价格面临着下行趋势,将对包括公司在内的产业链相关企业的盈利能力带来挑战。
(五)宏观环境风险国际局势动荡及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致使公司的生产运营环境面临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公司原材料、燃料动力等采购成本的上升以及物流运输成本特别是海外运输成本的增加等方面。公司生产的原材料以氢氧化铝、氧化铝等大宗商品为主,同时对天然气的需求量较大,而原材料、燃料动力成本在公司整体生产成本中的占比较高。若因宏观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致使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天然气价格或承担的运输成本大幅上涨,将导致公司的整体运营成本上升,给公司经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六)重大投资项目实施风险公司目前的重大投资项目包括“年产5万吨氢氧化镁、5万吨碱式碳酸镁、1万吨氧化锆、1000吨硼酸锌、1000吨五硼酸铵和100吨钛酸钡产品项目”“壹石通运营中心项目”“碳中和产业园项目”及“年产1GW固体氧化物能源系统项目”等,上述项目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在投资建设及后续运营过程中受到宏观政策、市场环境、行业竞争格局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如出现市场环境恶化、国家政策发生变化、行业竞争加剧等重大不利情形,可能会造成项目实施及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出现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同时,虽然公司已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行业趋势从而对项目效益进行了合理预计,但若出现上述重大不利情形导致产品价格下降、原材料价格上涨、市场开拓缓慢,从而影响内部收益率等效益指标,则项目最终实现的投资效益可能与公司预估存在差距,导致短期内无法盈利或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七)关联交易事项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2023年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投资设立壹稀陶合伙
企业、公司子公司与壹稀陶合伙企业共同投资设立稀陶能源。稀陶能源在SOC系统项目产业化及后续生产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双碳”政策变化、市场培育周期偏长、市场推广进度不及预期等风险因素,从而影响其实际运营效果和SOC系统项目预期效益的实现,进而致使上市公司可能面临股权投资损失等不利情形,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存在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4年上半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3,917.62 | 21,620.35 | 10.6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82.74 | 1,169.98 | -5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09.15 | -952.34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977.95 | -1,658.19 | 不适用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9,617.87 | 223,719.61 | -1.83 |
总资产 | 317,784.38 | 297,290.13 | 6.89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6 | -5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6 | -5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5 | 不适用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1-6月 | 2023年1-6月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6 | 0.52 | 减少0.2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36 | -0.42 | 增加0.06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8.08 | 13.29 | 减少5.21个百分点 |
2024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63%,主要系随着下游行业逐步复苏,公司锂电池涂覆材料的出货量、电子材料及阻燃材料的营业收入,同比均有所增长。
202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2.74万元,同比减少50.19%,主要由于市场竞争因素,公司主要产品售价降幅较大,同时2024年1-6月收到的政府补助及理财收益同比减少。
2024年1-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进一步下降,主要系2024年1-6月内收到的政府补助、税收返还同比减少以及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2024年1-6月,公司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有所下降,主要系一方面随着2024年1-6月净利润的下降而下降,另一方面公司在2021年和2022年度完成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后,净资产规模大幅增加,相关募投项目处于产能爬坡或者在建状态,尚未完全达产。
2024年1-6月,研发费用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有所下降,主要是基于2024年1-6月的业绩情况,公司冲回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提的第三期股份支付费用,导致研发费用同比有所下降。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公司坚持以自主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致力于推动产品创新能力、产品实现能力和市场布局能力三大能力建设,新产品研发始终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围绕下游客户的痛点问题,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成立多年以来,公司逐步在业务布局、产品品类、技术研发体系、市场及客户开拓等方面形成了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从而构
建起较强的抗风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拥有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技术创新优势公司以创新为基因,建立了产品研发、工艺技术开发和应用研究为主体的研发体系,在专门的研发部门之外,在合肥高新区设立了合肥创新中心、壹石通研究院,便于研发人才引进以及与高校、机构的密切合作。公司研发条线按不同应用领域下设多个专业实验室,形成了产品线、研发线双线推进的产品研发体系,为持续推出新产品、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和生产工艺、提升产品质量提供了技术保障,为满足客户需求提供了技术支撑。
在完备的研发创新体系之上,公司形成了领先的创新意识,秉持“销售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理念,基于自身对科学前沿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提前布局符合未来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公司的研发工作大致分为三类:(1)重视基础理论研究,作为长期发展的积淀,通过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等高校的产学研合作,以及引入专业互补的博士、硕士等学术型人才,提前布局领先市场十年左右的基础研究;(2)公司研发部及合肥研究院的研发人员开展具有潜在应用前景的前瞻性产品研发,推进小试和中试;(3)公司研发人员和工程项目中心、生产运营中心、营销中心等相关人员负责已进入中试阶段、预期未来三年内能够量产的新产品和新技术产业化,有效保持领先的创新能力。
为储备持续迭代的产品和技术,公司着力于建设自身的三大能力体系:(1)持续的产品创新能力,加深公司对基础材料的理解及研究,将基础材料适配,生产出适于客户需要的产品;(2)产品实现能力,即实现创新产品的产业化落地与市场化应用推广;(3)市场布局能力,积极收集市场反馈信息,洞察市场动向,根据下游客户的需求持续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
(二)市场及客户优势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解决方案。客户是公司产品和技术的使用者、是公司产品的评价者、是新需求的提出者,也是公司的盈利来源、成长伙伴、创新驱动者。成立多年来,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并在市场端保持了高效的信息收集机制和灵敏的快速反应机制。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及时把握市场需求变化,与下游应用更新换代的
周期保持协同,在研发、生产、品质、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与客户密切沟通,持续满足客户对新产品的需求和预期,从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不断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和品牌价值。公司在行业内拥有领先的龙头客户资源,在新产品推广初期即聚焦于服务龙头客户,树立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后再带动行业内的其他客户自然跟进。在锂电池涂覆材料领域,公司作为全球细分市场的领先企业,已与宁德时代、三星SDI、新能源科技(ATL)、亿纬锂能、比亚迪、欣旺达、国轩高科等多家国内外锂电池制造企业建立稳定合作关系;与国内外主要的锂电池隔膜厂商如恩捷股份、中材锂膜、星源材质、沧州明珠、河北金力等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
(三)产品性能优势在锂电池涂覆材料领域,随着公司的持续研发投入与行业经验积累,勃姆石产品技术性能不断提升,公司的勃姆石产品在纯度、中位粒径、比表面积和磁性异物等指标上表现优异,作为无机涂覆材料中的陶瓷涂覆颗粒可提高锂电池电芯隔膜的耐热性和抗刺穿能力,提升电芯良品率,提高锂电池的安全性能。此外,公司也在积极布局新一代涂覆材料,在纯度更高、粒径更小的勃姆石制备领域形成了深厚的技术积淀,部分新型号已实现量产和批量出货。
在电子通信功能填充材料领域,公司生产的球形氧化铝可填充进有机硅、环氧树脂等材料制备成导热界面材料,具有高热传导性、高填充性、绝缘性等特点,应用于集成电路封装和电子元器件散热,充满电子元件和散热器之间的空气间隙,建立有效的热传导通道,减少传热热阻,提高散热性能。公司还针对客户差异化需求对导热球形氧化铝产品实施了精准研发,可满足锂电池模组导热粘接胶对更高性能的热管理材料的应用需求。在高端芯片封装材料领域,公司的Low-α射线球形氧化铝产品能够满足下游客户对Low-α射线控制、纳米级形貌、磁性异物控制的更高要求,可应用于大数据存储运算、人工智能、自动驾驶等新兴领域。
在低烟无卤阻燃材料领域,公司的陶瓷化阻燃防火材料及其制品已在新能源汽车阻燃防火领域实现批量销售,应用于电芯间隔热、电池模组的隔热顶板、侧板以及电芯舱与驾驶舱之间的防火罩等多个阻燃防火应用场景,在遇火燃烧时呈现高自熄性,兼具良好的成瓷效果和隔热性能,是一种高性价比、高效率、高安全的解决方案,成为公司阻燃材料产品重点开拓的应用方向。
(四)产品品质控制优势公司产品均处于产业链的上游位置,其质量及品质稳定性将直接影响下游应用的关键性能。公司设有专门的品质部和经验丰富的品质控制团队,树立了统一的品质观,建立了完善的品质管控体系及品质控制手段,有效保障了公司产品质量。此外,公司重视加强与第三方审核机构的协同合作,持续推动自身品控体系建设的完善和高效运行。公司在品质控制上强调统一理念、统一行动,从原材料、半成品到成品的每一个生产过程都进行严格的品质检测与管理,不合格的原料、半成品不会进入到下一步工序,从而保障产品性能符合客户要求、满足客户预期。
(五)自主设计先进工艺装备的优势基于对产品工艺的深刻理解,结合客户对产品性能的要求,公司自主开发了包括流化床气流磨、球形化设备、表面改性设备等多台套差异化生产设备。以勃姆石为例,公司根据对勃姆石生产工艺,包括转化温度、晶体生长等特殊工艺参数的深刻理解,为满足客户对勃姆石高纯度、低磁性异物等指标的更高要求,自主设计并建造了勃姆石自动化生产线,提升单位占地面积产能,优化生产工序和物流模式,实现安全、高效的自动化管理,有效控制生产过程中各类杂质的引入,进一步降低磁性异物含量,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保障了产品性能的一致性与可靠性。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支出情况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创新力度,2024年1-6月投入的研发费用为1,932.8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约32.75%。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研发团队人数为149人,较年初增加8人、较上年同期增加33人,研发团队的搭建进一步完善。2024年上半年,公司的发明专利新增申请24个、新增授权9个;实用新型专利新增申请1个,新增获得授权数为4个。截至2024年6月末,公司已获授权专利共计96个(较2023年末新增13个),其中发明专利55个、实用新型专利41个。
(二)研发进展公司成立多年以来,坚持以自主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始终贯彻“销售一代、研
发一代、储备一代”的研发战略,基于自身对科学前沿和行业发展趋势的判断,以及对无机非金属复合材料的深刻理解,提前布局符合未来市场需求的新产品,通过多年行业积累形成了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将技术攻关与下游客户的实际需求相结合,掌握了一系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的核心技术。
2024年年初,公司荣获国家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获批安徽省“新型功能陶瓷材料创新中心”,研发创新实力进一步彰显。2024年上半年,公司新的发明专利“一种高纯方石英的制备方法”获得授权,为公司探索人工合成石英砂在先进光伏和半导体等下游应用领域的工艺技术创新和产品性能提升,提供了知识产权保障。2024年上半年,公司新获授权的重点发明专利还包括“一种改善覆铜板性能的复合微粒”、“聚合物微球及其制备方法、低介电树脂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六方氮化硼及其制备方法与在导热橡胶中的应用”、“聚醚型有机硅树脂微球及其制备方法和应用”等。
在固体氧化物电池(SOC)系统领域,公司SOC单电池中试线已完成建设并启动运行,SOC电堆中试产线正在建设中,并同时开展了SOC系统的研发设计工作,在研子项目“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堆金属连接体空气腔高温防护涂层工艺研发”项目已完成实验室小试验证,进入中试放大阶段,SOC系统示范工程的建设也已于2024年上半年启动前期筹备工作。其他在研项目方面,“导热粉体在聚合物热管理材料中的应用研究”项目在2024年上半年内已结项,“聚合物微球的制备与应用研究”项目已进入试产阶段;“陶瓷化硅胶泡棉开发及产业化”项目部分型号已实现量产、部分型号进入中试阶段,“纳米勃姆石在ABS树脂中的应用”项目已进入中试阶段,“N型单晶硅生长用粉体材料及相关制品开发”项目处于小试阶段。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2021年7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362号文同意注册,公司2021年8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541,085.00股,发行价为15.4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5,431,406.65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56,434,512.53元,余额为人民币648,996,894.12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484,570.4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9,512,323.69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8月12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8月12日出具“天职业字[2021]3751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8,248,946.5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605,083,216.37元,2024年上半年使用3,165,730.19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608,248,946.56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889,929.46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5,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29,512,323.69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4,626,552.33元,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协定存款结息以及活期存款账户结息。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 | 52120180807779529 | 活期存款 | 已注销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 | 181262812773 | 活期存款 | 已注销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怀远支行 | 520735145841000043 | 活期存款 | 已注销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 | 20000315613866600000081 | 活期存款 | 已注销 |
安徽壹石通材料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 34010401600010339 | 活期存款 | 889,929.46 |
开户单位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司合肥科技支行 | 28 | ||
合计 | —— | —— | 889,929.46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35,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
月
日存在35,000,000.00元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经2022年
月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41号)同意,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610,850.00股,发行价为
54.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985,9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9,7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931,285,900.00元,另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81,198.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29,804,701.21元。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
月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
月
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1314号验资报告。截至2024年
月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28,780,395.91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551,053,451.78元,2024年上半年使用77,726,944.13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4年
月
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628,780,395.91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39,137,409.43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0,000.00元进行现金管理,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929,804,701.21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8,113,104.13元,系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取得的收益、协定存款结息以及活期存款账户结息。
截至2024年
月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单位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755946566410816 | 活期存款 | 已注销 |
蚌埠壹石通电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 175268567467 | 活期存款 | 34,863,159.38 |
开户单位 |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子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 公司怀远支行 | |||
安徽壹石通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 | 52120180803116857 | 活期存款 | 51,907,509.74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县支行 | 12290001040021476 | 活期存款 | 13,013,586.52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分行营业部 | 8112301011600862632 | 活期存款 | 已注销 |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 | 188771005485 | 活期存款 | 已注销 |
重庆壹石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远支行 | 175271082386 | 活期存款 | 39,353,153.79 |
合计 | —— | —— | 139,137,409.43 |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18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
月
日存在180,000,000.00元的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二)募集资金合规情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前监事会主席陈炳龙持有的5,790,000股股份处于质押状态,陈炳龙已于2024年
月
日届满离任。截至2024年
月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均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苏海灵 | 罗翔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