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石通: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5-02-06  壹石通(688733)公司公告

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壹石通股票代码:688733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合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C座518室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C座518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股份至5%以下签署日期:2025年1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按其现有总股本199,775,190股为基数计算。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1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 12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能源投资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合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壹石通、上市公司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壹石通股份,且所持股份比例从5.13%下降至5.00%以下的权益变动行为
本报告书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万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新能源投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合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C座51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合肥国科新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6-02-25
出资额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2MTDUEXU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项目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管理咨询(未经金融部门批准,不得从事融资担保、吸收存款、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6-02-25 至 2026-02-24
通讯方式0551-62668617

(二)新能源投资合伙人出资情况

序号合伙人名称出资比例
1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43.30%
2科学技术部新质生产力促进中心30.00%
3合肥市创新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10.00%
4安徽皖投工业投资有限公司10.00%
5合肥高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00%
6合肥国科新能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70%

(三)新能源投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方建华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合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新能源投资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基金存续期即将到期的安排,按照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进行的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9月28日(“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通过壹石通披露了减持计划,拟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壹石通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997,751股(占壹石通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具体内容详见壹石通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壹石通于2025年2月6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上述减持计划结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增持或减持壹石通股份。后续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壹石通股份总数共计261,241股,占壹石通总股本的0.13%,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壹石通股份10,250,000股,占壹石通总股本的5.1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壹石通股份9,988,759股,占壹石通总股本的5.00%,详细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2024年12月5日至2025年1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壹石通股份总数共计261,241股,占壹石通总股本的0.13%。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股份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新能源投资竞价交易2024/12/5-2025/1/27人民币普通股261,2410.13

注:表格中“减持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99,775,190股为基础计算,且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壹石通10,250,000股,占壹石通总股本的5.13%。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壹石通9,988,759股,占壹石通总股本的5.00%。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有数量(股)持股比例(%)持有数量(股)持股比例(%)
新能源投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250,0005.139,988,7595.00

注:表格中“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99,775,190股为基础计算,本次变动前后持股比例均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壹石通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买卖壹石通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备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合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1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安徽省蚌埠市怀远经济开发区金河路10号
股票简称壹石通股票代码68873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合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C座518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10,250,000股 持股比例:5.1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261,241股 变动比例:0.13% 变动后持股数量:9,988,759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4/12/5-2025/1/27 方式:竞价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9月28日(“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通过壹石通披露了减持计划,拟以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壹石通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997,751股(占壹石通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具体内容详见壹石通于2024年9月28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已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壹石通于2025年2月6日披露的《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届满暨减持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增持或减持计划。上述减持计划结束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增持或减持壹石通股份。后续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新能源汽车科技创新(合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5年1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