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大生物: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公司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审议同意《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