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科纳米: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
2025年
月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朝前路
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2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02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55,707,65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55,707,65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3.4020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3.4020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晓旻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
决方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周秋月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255,692,934 | 99.9942 | 6,058 | 0.0023 | 8,667 | 0.0035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亚男、解树青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