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科纳米: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4-04  胜科纳米(68875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

688757证券简称:胜科纳米公告编号:

2026-005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苏州检测分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本次节余金额为748.93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一、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70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331,149股,每股发行价格为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620.6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59.8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3月20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5]2110号)审验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或“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5年3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胜科纳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发行名称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36,620.68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29,659.84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5年3月20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根据《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2025年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202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万元)
1苏州检测分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29,691.4629,691.4629,659.84
合计29,691.4629,691.4629,659.84

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结项名称苏州检测分析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结项时间2026年3月31日
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注1(A)29,659.84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B)28,956.54万元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注2(C)45.62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注3(D=A-B+C)748.93万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金额?补流,748.93万元

注:

1、“募集资金承诺使用金额”为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以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实际转出金额以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3、“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数据,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募投项目结项后将以自有资金支付。

4、上述表格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2、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

(1)节余募集资金包含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等,由于上述款项支付周期相对较长,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在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完成后以及满足付款条件时,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将由公司自有资金完成支付。

(2)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通过优化实施方案、加强成本管控、强化资源统筹与配置,公司有效提升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加之在购置进口设备时汇率变动的影响,公司形成了募集资金节余。

(3)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且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获得相应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放期间亦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

3、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节余资金748.93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含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转至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于其中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在上述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完成支付。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相应终止。

三、公司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0万的,可以免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且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本次公告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亦无需保荐机构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将根据规则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相关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特此公告。

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