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科纳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6-05-09  胜科纳米(688757)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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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胜科纳米股票代码:688757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高捷智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址或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投资大厦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6年5月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第七节备查文件 ......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2附表: ...... 13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胜科纳米、上市公司、公司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高捷深圳市高捷智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后持股比例降至5%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高捷智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址或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投资大厦

楼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高捷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注册资本:

57,622万元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8日经营期限:

2017年

日至2026年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W0X896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规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无。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深圳高捷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出资(人民币万元)出资比例
1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高捷智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773.0070.76%
2盈富泰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16,100.0027.94%
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高捷汇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49.001.30%
合计57,622.00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MICHAELMANLEE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美国中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持有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胜科纳米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胜科纳米于2026年4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2026-006)。深圳高捷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33,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仍在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内。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如有其他的增持或减持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自2026年

日至2026年

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高捷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胜科纳米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18,500股,占胜科纳米总股本的

0.9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数量(股)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比例(%)
深圳高捷大宗交易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7日3,718,50025.73-29.370.92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深圳高捷持有公司股份23,884,0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92%。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高捷持有公司股份20,165,57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深圳高捷合计持有股份23,884,0705.9220,165,5705.0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3,884,0705.9220,165,5705.00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其他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次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本报告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事务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高捷智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MICHAELMANLEE

日期:

2026年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苏州市
股票简称胜科纳米股票代码68875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高捷智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有无一致行动人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23,884,070股持股比例:5.9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变动数量:3,718,500股变动比例:0.92%变动后数量:20,165,570股变动后比例:5.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时间: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7日方式:大宗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否□尚不明确?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并结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及股票价格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增加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否?

(此页无正文,为《胜科纳米(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深圳市高捷智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MICHAELMANLEE

日期:

2026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