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元生物: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元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禾元生物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6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9,451,354.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99,456,347.24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9,031,770.6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30,424,576.56元。
2025年10月2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账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10月2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E10627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截至2026年8月2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入与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 |
| 1 | 重组人白蛋白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190,866.57 | 165,752.73 | 89,248.97 | 53.84% |
| 2 | 新药研发项目 | 79,369.00 | 64,247.27 | 17,245.73 | 26.84%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10,000.00 | 9,515.61 | 95.16% |
| 合计 | 280,235.57 | 240,000.00 | 116,010.31 | - | |
注1:上表“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未经审计。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 127905911310888 | 812,229.93 | 使用中 |
|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 127905911310777 | 1,585,091.49 | 使用中 |
|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 127905911310666 | 16,259,549.23 | 使用中 |
|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 127905911310999 | 603,081.75 | 使用中 |
|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谷分行营业部 | 200770565011026 | 83,677.19 | 使用中 |
|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后湖支行 | 8111501012701337540 | 14,155.01 | 使用中 |
|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5210000010120100688142 | 3,243,829.62 | 使用中 |
|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 | 556089241091 | 38,874,390.73 | 使用中 |
|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 | 654266012 | 15,293,755.69 | 使用中 |
|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自贸区支行 | 416230100100185823 | 1,323,905.62 | 使用中 |
| 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 | 127905911310555 | 0.00 | 使用中 |
| 子公司一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后湖支行 | 8111501013001354227 | 0.00 | 使用中 |
| 子公司一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 | 811150101300142887 | 0.00 | 使用中 |
账户名称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汉后湖支行 | 0 | |||
| 子公司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后湖支行 | 8111501012601428735 | 0.00 | 使用中 |
| 子公司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后湖支行 | 8111501012601428746 | 0.00 | 使用中 |
| 合计 | - | 78,093,666.26 | - | |
注: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支行(账号:127905911310666)、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账号:521000001012010068814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账号:556089241091)签订了协定存款协议,对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重组人白蛋白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如下:
| 项目名称 |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 |
| 重组人白蛋白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2026年9月 | 2027年6月 |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持续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工作,并综合考虑实际经营需要及项目建设进度,审慎统筹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目前,募投项目主体工程已全部建成,其中1#原液车间计划于2026年9月完成带料调试,预计2026年底前可具备使用条件;2#原液车间拟采用高表达品种的工艺,预计于2026年11月完成设备安装,随后即启动工艺验证工作,项目预计于2026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预计2027年6月前获得工艺验证批的稳定性数据。鉴于后续工艺验证需依托具体研发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实施周期较长,同时为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公司亦需为相关配套设备的工艺验证等工作预留充分时间。
经审慎评估,公司决定将本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
2027年6月。
(三)保障延期后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加强对募投项目进展的管理和监督,合理统筹,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
(四)预计完成时间及分期投资计划
为严格把控募投项目整体质量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项目当前实施进展,在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及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的前提下,经审慎评估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7年6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有计划地推进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
五、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相关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除上述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推进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项目延期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
六、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重组人白蛋白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禾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 王永杰 | 王 莉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