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2年08月25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及/或股权激励。公司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40元/股(含)(未除权除息),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08月26日、2022年09月0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1)。
2023年06月,公司以2022年度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本次涉及差异化权益分派,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118,007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75,515,285股。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1+0.4889)。上述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且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于2023年06月14日上市。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06月0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 2022年10月28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10月31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9,1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75,515,285股的0.3697%,回购交易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74.77元/股,最低价格为100.28元/股,回购均价125.71元/股,使用资金总额35,093,674.9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2022年10月28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回购股份事项,详见公司2022年10月3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回购完成期间内,公司董事陈凯因自身资金需求累计减持公司股票30,750股,占公司减持时点股本总数的0.0606%。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其余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79,160股,回购股份将在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及/或股权激励计划,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日后3年内未能转让完毕,公司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