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分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无锡分公司(分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核准为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设立无锡分公司的各项工作。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设立分支机构事宜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基本情况
1、 | 拟设分支机构名称: |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
2、 | 分支机构性质: | 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3、 | 营业场所: | 江苏省无锡市建筑西路888号3号楼6层611室 |
4、 | 经营范围: | 半导体、集成电路及相关产品的开发、设计、销售,网络科技、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5、 | 分支机构负责人: | 聂新秀 |
上述设立情况以当地市场监管机构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二、设立分支机构的目的、存在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设立目的
公司基于整体发展规划的考虑,拟在无锡设立分公司(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本次设立分支机构,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完善公司组织结构,进一步提升市场开拓和技术研发的效率,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优势,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此次设立分公司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存在风险及对公司影响
上述设立分支机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该事项符合公司的整体规划,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分公司设立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具体办理分公司设立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委派分公司的负责人、负责签署和申报与本次设立分公司有关的工商和法律文件以及办理分公司设立登记及其他有关法律手续等。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