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0-17  普冉股份(688766)公司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董事会共有6名董事,实到董事6名,会议由董事长王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楠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或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公司以2024年6月5日为股权登记日,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需由46.32元/股调整为33.09元/股,首次授予数量需由

34.5519万股调整为48.3727万股,预留部分授予数量需由8.638万股调整为

12.0932万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海君澜律师事务对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4年10月1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5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11.406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3.10元/股。

本次授予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上海君澜律师事务对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