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4月2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全体监事均出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陈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要求。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因激励对象离职等原因,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