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766证券简称:普冉股份公告编号:2025-75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5%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转让方”)、王楠、李兆桂(以下合称“王楠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冉股份”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
106.66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5,583,173股。?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参与本次询价转让。?普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王楠先生和李兆桂先生通过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此次询价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楠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41.97%减少至38.19%,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和1%的整数倍。
一、转让方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3日转让方所持公司股份的数量、比例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1 | 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193,352 | 18.37% |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普冉股份的股份比例超过5%,非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出让方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普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王楠先生和李兆桂先生通过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此次询价转让。普冉股份的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钱佳美女士通过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此次询价转让。
(二)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王楠、李兆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关系。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 序号 | 股东姓名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拟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转让后持股比例 |
| 1 | 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193,352 | 18.37% | 5,583,173 | 5,583,173 | 3.77% | 14.60% |
(四)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王楠及其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后,王楠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
41.97%减少至38.19%。持有公司权益比例变动触及5%和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见下:
2025年
月
日,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询价转让减持5,583,173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7%。
、基本信息
| 王楠基本信息 | 名称 | 王楠 |
| 住所 | 上海市徐汇区****** | |
| 权益变动时间 | / | |
| 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信息 | 名称 | 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住所 |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D2-2065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1月10日 | |
| 李兆桂基本信息 | 名称 | 李兆桂 |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
| 权益变动时间 | / |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权益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询价转让 | 2025年11月10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5,583,173 | 3.77% |
| 合计 | - | - | 5,583,173 | 3.77% |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王楠 | 合计持有股份 | 27,741,981 | 18.74% | 27,741,981 | 18.7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741,981 | 18.74% | 27,741,981 | 18.74% | |
| 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27,193,352 | 18.37% | 21,610,179 | 14.6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193,352 | 18.37% | 21,610,179 | 14.60% | |
| 李兆桂 | 合计持有股份 | 7,195,079 | 4.86% | 7,195,079 | 4.8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195,079 | 4.86% | 7,195,079 | 4.86% |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62,130,412 | 41.97% | 56,547,239 | 38.1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2,130,412 | 41.97% | 56,547,239 | 38.19% | |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
|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投资者类型 | 实际受让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限售期(月) |
| 1 | 壹点纳锦(泉州)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800,000 | 0.54% | 6个月 |
| 2 | 泽丰瑞熙私募证券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714,000 | 0.48% | 6个月 |
| 3 | 上海小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700,000 | 0.47% | 6个月 |
| 4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522,000 | 0.35% | 6个月 |
| 5 | 江苏瑞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510,000 | 0.34% | 6个月 |
| 6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496,000 | 0.34% | 6个月 |
| 7 | UBSAG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397,000 | 0.27% | 6个月 |
| 8 | J.P.MorganSecuritiesplc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394,000 | 0.27% | 6个月 |
| 9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管理公司 | 260,000 | 0.18% | 6个月 |
| 10 | 深圳鹿驰南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02,000 | 0.07% | 6个月 |
| 11 | 广东尚伟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00,000 | 0.07% | 6个月 |
| 12 | 摩根士丹利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 100,000 | 0.07% | 6个月 |
| 13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95,000 | 0.06% | 6个月 |
| 14 | 上海金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75,000 | 0.05% | 6个月 |
| 15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75,000 | 0.05% | 6个月 |
| 16 | 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50,000 | 0.03% | 6个月 |
| 17 | 湖南诚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30,000 | 0.02% | 6个月 |
| 18 | 上海丹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7,000 | 0.02% | 6个月 |
| 19 | 锦绣中和(天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7,000 | 0.02% | 6个月 |
| 20 | 北京骏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5,000 | 0.02% | 6个月 |
| 21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5,000 | 0.02% | 6个月 |
| 22 | 厦门抱朴石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5,000 | 0.02% | 6个月 |
| 23 | 北京平凡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5,000 | 0.02% | 6个月 |
| 24 | 南昌赣金信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9,173 | 0.01% | 6个月 |
(二)本次询价过程
转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量其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
月3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
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80家、证券公司52家、保险机构18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4家、私募基金236家、信托公司2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
月
日7:15至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
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
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
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06.66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558.3173万股。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2025年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