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普冉股份股票代码:
688766
信息披露义务人1:王楠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D2-2065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兆桂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日期:2025年11月10日
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和表决权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或表决权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声明 ...... 2
第一节释义 ......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 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 9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 10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2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3
第一节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 本报告书 | 指 |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指 | 王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指 | 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指 | 李兆桂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王楠、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兆桂 |
| 公司、上市公司、普冉股份 | 指 |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因本报告书所披露事项导致的权益变动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王楠基本情况
| 名称 | 王楠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住所或通讯地址 | 上海市徐汇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二)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名称 | 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230MA1K06C263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场所 |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D2-2065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
| 出资额 | 178.1539万元 |
| 主要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17-12-14 |
| 营业期限 | 2017-12-14至2037-12-13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前五大出资方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 1 | 王楠 | 18.72% |
| 2 | 孙长江 | 16.50% |
| 3 | 童红亮 | 10.65% |
| 4 | 陈涛 | 9.79% |
| 5 | 李兆桂 | 6.93% |
| 合计 | 62.59% |
(三)李兆桂基本情况
| 名称 | 李兆桂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住所或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信息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王楠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男 | 中国 | 上海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或表决权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四、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
王楠、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李兆桂为一致行动关系。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于自身资金需要,通过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以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62,130,412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41.9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56,547,239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8.19%。
2025年11月10日,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询价转让减持5,583,173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77%。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请见下表: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转让前持有情况 | 本次转让后持有情况 |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王楠 | 合计持有股份 | 27,741,981 | 18.74% | 27,741,981 | 18.7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741,981 | 18.74% | 27,741,981 | 18.74% | |
| 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27,193,352 | 18.37% | 21,610,179 | 14.6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193,352 | 18.37% | 21,610,179 | 14.60% | |
| 李兆桂 | 合计持有股份 | 7,195,079 | 4.86% | 7,195,079 | 4.8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195,079 | 4.86% | 7,195,079 | 4.86% |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62,130,412 | 41.97% | 56,547,239 | 38.1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2,130,412 | 41.97% | 56,547,239 | 38.19% | |
注:以上表格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存在对外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亦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王楠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王楠
信息披露义务人3:李兆桂
日期:2025年11月10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普冉股份,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中国上海 |
| 股票简称 | 普冉股份 | 股票代码 | 68876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王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及住所 | 上海市徐汇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及住所 | 上海市崇明区横沙乡富民支路58号D2-2065室(上海横泰经济开发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李兆桂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及住所 | 上海市徐汇区****** |
| 拥有权益或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其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询价转让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或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62,130,412股持股比例:合计41.97%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或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持股数量:56,547,239股持股比例:合计38.19%变动数量:5,583,173股,变动比例:3.77%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或表决权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11月10日方式:询价转让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不适用√说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变动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 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 他情形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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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1:王楠
信息披露义务人2:上海志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主要负责人:王楠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李兆桂
日期: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