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冉股份:关于延期回复《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6-13  普冉股份(688766)公司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可 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珠海诺延长天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安徽高新元禾璞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市横琴 强科七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珠海诺亚长天存储技术有限公司49% 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6 年5 月14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 的《关于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6〕 02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回复 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1 个月。如难以在前述时间内回复的,可以按照《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规定,向上交所申请延期一次, 时间不得超过1 个月。

公司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立即会同本次交易的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 问询函》中所涉及的问题认真研究并逐项落实。鉴于《审核问询函》涉及的部分 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相关事项的完成所需工作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 内向上交所提交完整的书面回复及相关文件。为切实稳妥做好《审核问询函》回 复等相关工作,经与本次交易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向上交所提 交延期回复的书面申请,申请自回复期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1 个月提交《审核

问询函》回复等相关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需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 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通过上述审批及最终取得批准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 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3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