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拓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30日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音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及/或员工持股计划,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有必要性,且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有能力支付回购价款。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备合理性及可行性。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博拓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