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知日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证券代码:688768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主承LOGO】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二零二四年十一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发行数量:5,801,305股发行价格:27.58元/股认购方式:现金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9,999,991.90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5,971,752.45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控股股东聂卫华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发行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目 录
特别提示 ...... 1
一、发行数量及价格 ...... 1
二、本次发行股票预计上市时间 ...... 1
三、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1
目 录 ...... 2
释 义 ......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 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4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 5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 22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 22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 22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 22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 22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 23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 23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 24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24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 24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 28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 28
二、发行人律师 ...... 28
三、审计机构 ...... 28
四、验资机构 ...... 28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 30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 30
二、上市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 30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2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2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 32
释 义
在本上市公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容知日新、公司、发行人、股份公司 | 指 |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容知有限、有限公司 | 指 | 公司前身安徽容知日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7日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
本上市公告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公告书 | 指 | 容知日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
A股 | 指 |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
定价基准日 | 指 | 计算发行底价的基准日 |
《发行方案》 | 指 |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 |
《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 | 指 |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 |
《认购邀请书》 | 指 |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
《缴款通知书》 | 指 |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 |
保荐人、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元证券 | 指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容诚会计师 | 指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发行人律师 | 指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注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
《承销管理办法》 | 指 |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
《实施细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
《公司章程》 | 指 |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本上市公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英文名称 | Anhui Ronds Science & Technology Incorporated Company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100664238732X |
注册资本 | 81,626,048元人民币(本次发行前) |
法定代表人 | 聂卫华 |
董事会秘书 | 黄莉丽 |
注册地址 | 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59号 |
办公地址 | 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59号 |
上市日期 | 2021年7月26日 |
股票上市地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简称 | 容知日新 |
股票代码 | 688768 |
联系电话 | 0551-65332331 |
传真号码 | 0551-65335196 |
公司网址 | https://www.ronds.com.cn/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用设备修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人工智能硬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子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二)公司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工业设备智能运维整体解决方案。
主要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为工业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系统,按其终端产品的表现形式,主要包含有线系统、无线系统和手持系统三个系列,能够为客户提供工业设备的状态监测、健康状态评估、故障精确诊断、维护检修措施指导、服务信息推送等服务。此外,公司还向客户销售iEAM软件、自制传感器和提供技术服务等。
二、本次新增股份发行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上市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和发行过程简述
1、公司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发行人于2023年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属于科技创新领域的说明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3月6日,发行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
(3)2024年2月1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此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4)2024年2月21日,发行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
(5)2024年5月7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金额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募集资金总额由20,000.00万元调整至16,000.00万元,并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修订。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1)2023年5月30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
(2)2024年6月7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882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阐述
(1)《认购邀请书》的发送情况
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已于2024年10月25日向上交所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及《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影响启动发行重大事项的承诺函》等发行相关文件,并启动本次发行。
自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和《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报备上交所后,发行人新增收到5名投资者的认购意向。发行人、主承销商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向新增收到认购意向的投资者补发了《认购邀请书》及附件材料。新增发送《认购邀请书》及附件材料的投资者如下:
序号 | 新增投资者名单 |
1 | 富安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 | 林金涛 |
3 | 张奇智 |
4 | 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5 |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在发行人律师的见证下,截至发行申购日(2024年10月30日)前,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共计向147名符合相关条件的投资者发出了《认购
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附件,邀请前述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认购。前述147名投资者中具体包括截至2024年10月18日发行人前20大股东(已剔除关联方,未剔除重复机构)、27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5家证券公司、16家保险机构、69家其他类型投资者。
(2)申购报价情况
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现场见证,在《认购邀请书》所规定的申购时间内(2024年10月30日(T日)9:00-12:00),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28名认购对象的《申购报价单》。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范围内,并按《认购邀请书》的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申购文件,且及时、足额缴纳认购保证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无需缴纳认购保证金),均符合《认购邀请书》中对申购报价的要求,均为有效申购报价。
申购报价情况如下:
序号 | 投资者名称 | 申购价格(元/股) | 申购金额(元) | 是否有效报价 |
1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9.00 | 6,000,000 | 是 |
26.36 | 62,000,000 | |||
2 |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时代伯乐定增10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29.58 | 6,300,000 | 是 |
28.03 | 6,400,000 | |||
26.45 | 6,500,000 | |||
3 |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时代伯乐定增1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29.58 | 6,300,000 | 是 |
28.03 | 6,400,000 | |||
26.45 | 6,500,000 | |||
4 | 喻荣虎 | 24.01 | 15,000,000 | 是 |
5 | 刘良恒 | 27.00 | 20,000,000 | 是 |
26.00 | 22,000,000 | |||
24.50 | 23,000,000 | |||
6 | 王月怡 | 28.80 | 10,000,000 | 是 |
26.90 | 12,000,000 | |||
25.10 | 13,800,000 | |||
7 | 林金涛 | 25.76 | 6,000,000 | 是 |
24.00 | 7,000,000 | |||
8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8.64 | 10,000,000 | 是 |
9 | 陈希 | 26.18 | 7,000,000 | 是 |
25.58 | 7,000,000 | |||
25.08 | 7,000,000 | |||
10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7.59 | 13,300,000 | 是 |
26.49 | 19,800,000 | |||
25.39 | 26,400,000 | |||
11 |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81 | 15,000,000 | 是 |
28.33 | 24,000,000 | |||
26.03 | 30,000,000 | |||
12 |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阳明良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9.58 | 15,000,000 | 是 |
13 |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5 | 30,000,000 | 是 |
14 | 芜湖元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元康皓月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8.50 | 10,000,000 | 是 |
27.10 | 10,000,000 | |||
25.50 | 10,000,000 | |||
15 | 张奇智 | 27.04 | 8,000,000 | 是 |
25.44 | 15,000,000 | |||
24.14 | 20,000,000 | |||
16 |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5.51 | 21,100,000 | 是 |
17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18 | 10,000,000 | 是 |
18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9.18 | 10,000,000 | 是 |
19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中信银行-华泰资产稳赢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 27.58 | 6,000,000 | 是 |
20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 27.58 | 10,000,000 | 是 |
21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 29.18 | 6,000,000 | 是 |
22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7.49 | 10,300,000 | 是 |
26.83 | 31,100,000 | |||
25.89 | 62,400,000 | |||
23 |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驯鹿9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6.11 | 6,000,000 | 是 |
24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9.19 | 6,000,000 | 是 |
27.55 | 30,300,000 | |||
25.99 | 79,600,000 | |||
25 |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医疗科创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24.10 | 6,000,000 | 是 |
24.00 | 10,000,000 |
26 | 芜湖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1.01 | 6,000,000 | 是 |
27 | 张宇 | 27.26 | 30,000,000 | 是 |
26.33 | 40,000,000 | |||
24.00 | 80,000,000 | |||
28 | 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7.02 | 33,000,000 | 是 |
26.51 | 66,000,000 |
上述投资者均在《拟发送认购邀请书名单》及新增的发送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范围内,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投资者及其管理的产品(除聂卫华外)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且上述机构和人员亦不得通过资产管理产品计划等方式间接参与认购;也不包括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定在2024年10月29日(T-1日)下午17:00前完成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的情形。
4、发行对象与获配情况
本次发行对应的认购总股数为5,801,305股,认购总金额为159,999,991.90元。本次发行对象确定为16家,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获配股数及获配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发行对象名称 | 获配股数(股) | 获配金额(元) | 限售期(月) |
1 | 聂卫华 | 725,164 | 20,000,023.12 | 36 |
2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7,548 | 5,999,973.84 | 6 |
3 |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时代伯乐定增10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232,052 | 6,399,994.16 | 6 |
4 |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时代伯乐定增1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232,052 | 6,399,994.16 | 6 |
5 | 王月怡 | 362,581 | 9,999,983.98 | 6 |
6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62,581 | 9,999,983.98 | 6 |
7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482,233 | 13,299,986.14 | 6 |
8 |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70,195 | 23,999,978.10 | 6 |
9 |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阳明良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543,872 | 14,999,989.76 | 6 |
10 | 芜湖元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元康皓月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362,581 | 9,999,983.98 | 6 |
11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62,581 | 9,999,983.98 | 6 |
12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62,581 | 9,999,983.98 | 6 |
13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 32,640 | 900,211.20 | 6 |
14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 217,548 | 5,999,973.84 | 6 |
15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7,548 | 5,999,973.84 | 6 |
16 | 芜湖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17,548 | 5,999,973.84 | 6 |
合计 | 5,801,305 | 159,999,991.90 | - |
(三)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
(四)发行数量
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数量为57,306,590股,发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有关规定,满足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注册批复的相关要求,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
(五)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的是竞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4年10月28日,本次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不低于24.00元/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投资者认购邀请及申购报价全过程进行见证,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7.58元/股,与发行底价的比率为114.92%。本次发行价格的确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符合本次《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1.9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028,239.45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971,752.45元。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控股股东聂卫华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取得的公司股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发行后在限售期内,委托人或合伙人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产品份额或退出合伙。
(八)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11月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110号),截至2024年11月4日下午15:00止,国元证券已收到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59,999,991.90元。
2024年11月5日,国元证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11月6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30Z0111号),截至2024年11月5日止,发行人已向16家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801,30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9,999,991.9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028,239.45元,发行人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5,971,752.45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5,801,305.00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150,170,447.45元。
(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设立和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存入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保荐人、开户银行和公司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已开立的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情况如下:
主体 | 开户行 | 专户账户 |
容知日新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6641310001 |
容知日新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创新大道支行 | 551906641310006 |
容知日新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 | 8112301011201045629 |
容知日新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庐阳支行 | 617129400000002675 |
(十)新增股份登记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的5,801,305股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十一)本次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聂卫华
姓名 | 聂卫华 |
身份证号 | 3403041976******** |
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 |
获配数量 | 725,164股 |
限售期 | 36个月 |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1200号2层225室 |
法定代表人 | 周向勇 |
注册资本 | 11,000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631834917Y |
经营范围 | 基金设立、基金业务管理,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217,548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3、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时代伯乐定增10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黄阁路441号天安数码创业园B栋201 |
法定代表人 | 蒋国云 |
注册资本 | 7524.2002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573145469N |
经营范围 |
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业务及与创业投资相关的咨询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获配数量 | 232,052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4、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时代伯乐定增1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 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黄阁路441号天安数码创业园B栋201 |
法定代表人 | 蒋国云 |
注册资本 | 7524.2002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573145469N |
经营范围 |
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业务及与创业投资相关的咨询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获配数量 | 232,052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5、王月怡
姓名 | 王月怡 |
身份证号 | 2203021983********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 |
获配数量 | 362,581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6、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5层、27层、28层、29层、30层、31层、32层、33层 |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吴庆斌 |
注册资本 | 20,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10924339K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基金管理资格证书A009号经营)。 |
获配数量 | 362,581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7、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 |
法定代表人 | 张佑君 |
注册资本 | 23,8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336940653 |
经营范围 | (一)基金募集;(二)基金销售;(三)资产管理;(四)从事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五)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482,233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8、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黄公望村公望路1号 |
法定代表人 | 徐晓 |
注册资本 | 10,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83MA27XLQ778(1/1) |
经营范围 | 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870,195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9、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阳明良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 | 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西安市曲江新区政通大道2号曲江文化创意大厦2301室 |
法定代表人 | 吴竹林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136MA6U7RQL4C |
经营范围 | 基金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不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543,872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10、芜湖元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元康皓月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企业名称 | 芜湖元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荆峰路60-2号 |
法定代表人 | 贾翔宇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00MA2QQ0XC47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362,581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11、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
法定代表人 | 赵明浩 |
注册资本 | 60,06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0945342F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362,581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12、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
法定代表人 | 赵明浩 |
注册资本 | 60,06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0945342F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362,581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13、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
法定代表人 | 赵明浩 |
注册资本 | 60,06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0945342F |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32,640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14、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
企业名称 |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博成路1101号8F和7F701单元 |
法定代表人 | 赵明浩 |
注册资本 | 60,06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70945342F |
经营范围
经营范围 |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217,548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15、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潘福祥 |
出资额 | 10,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000717866186P |
经营范围 |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获配数量 | 217,548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16、芜湖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 芜湖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A4座4层 |
法定代表人 | 刘悦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0207MA8NNPWT75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获配数量 | 217,548股 |
限售期 | 6个月 |
2、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本次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中,聂卫华先生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确定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构成关联关系。除聂卫华先生外,本次发行获配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
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况。
3、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的重大交易情况以及未来交易安排的说明
董事会决议确定的发行对象聂卫华先生认购本次发行股票构成与发行人的关联交易。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披露前十二个月内,除发行人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披露的交易外,聂卫华先生及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情况。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严格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详细情况请参阅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有关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将在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除聂卫华先生外,本次发行股票获配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发行人最近一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目前,发行人与其他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内部审批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4、关于发行对象履行私募投资基金备案的核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私募投资基金,需要按规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及私募基金备案。
根据竞价申购结果,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律师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发行对象是否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所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情况进行了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如下: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及/或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认购,其管
理的参与本次认购的资产管理计划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其管理的参与本次认购的公募基金产品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时代伯乐定增10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深圳市时代伯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时代伯乐定增11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博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成阳明良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芜湖元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元康皓月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其基金管理人均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选三号股票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优颐股票专项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广州农商行-华泰资产价值优选资产管理产品、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管-工商银行-华泰资产稳赢增长回报资产管理产品参与认购,相关产品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芜湖江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为自有资金,其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聂卫华、王月怡均为自然人,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经核查,本次发行全部获配对象均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供文件,其中涉及私募投资基金的获配产品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的规定完成了备案程序。
5、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
以董事会决议确定的发行对象,即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卫华先生承诺其参与本次认购的资金全部来源于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任何争议或潜在纠纷,不存在拟以本次发行的股票质押融资的安排,不存在对外公开募集资金取得认购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本人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或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以竞价方式确定的发行对象,均承诺“我方及我方最终认购方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未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承销商作出的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接受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主承销商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提供的财务资助或者补偿。”
综上所述,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上述认购资金来源的安排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6号》等相关规定。
(十二)保荐人(主承销商)与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过程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4]882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除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提前确定的发行对象聂卫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外,本次获配的发行对象不包含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各自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通过直接或间接形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认购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三)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发行人为本次发行所制作和签署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认购协议》等法律文件合法有效;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符合发行人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及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的规定;本次发行的缴款及验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认购邀请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对象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节 本次新增股份上市情况
一、新增股份上市批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证券变更登记。
二、新增股份的证券简称、证券代码和上市地点
证券简称:容知日新
证券代码:688768
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三、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新增股份的限售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特定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限售期需符合《证券法》《注册办法》和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聂卫华先生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公司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票锁定安排。锁定期结束后,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监管机关对于发行对象所认购股份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第三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相关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前,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量(股) |
聂卫华 | 境内自然人 | 15,755,662 | 19.30 | 0 |
上海科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9,445,545 | 11.57 | 0 |
贾维银 | 境内自然人 | 7,442,141 | 9.12 | 0 |
六安拾岳禾安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2,660,256 | 3.26 | 0 |
方新龙 | 境内自然人 | 2,196,727 | 2.69 | 0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二一零一组合 | 其他 | 2,084,224 | 2.55 | 0 |
刘良恒 | 境内自然人 | 1,911,886 | 2.34 | 0 |
闫峰 | 境内自然人 | 1,618,740 | 1.98 | 0 |
海通兴泰(安徽)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其他 | 1,483,713 | 1.82 | 0 |
陈孙宣 | 境内自然人 | 1,352,562 | 1.66 | 0 |
合计 | - | 45,951,456 | 56.29 | 0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最终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结果为准):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量(股) |
聂卫华 | 境内自然人 | 16,480,826 | 18.85 | 725,164 |
上海科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9,445,545 | 10.80 | 0 |
贾维银 | 境内自然人 | 7,442,141 | 8.51 | 0 |
六安拾岳禾安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2,660,256 | 3.04 | 0 |
方新龙 | 境内自然人 | 2,196,727 | 2.51 | 0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二一零一组合 | 其他 | 2,084,224 | 2.38 | 0 |
刘良恒 | 境内自然人 | 1,911,886 | 2.19 | 0 |
闫峰 | 境内自然人 | 1,618,740 | 1.85 | 0 |
海通兴泰(安徽)新兴产业投资基金
(有限合伙)
海通兴泰(安徽)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其他 | 1,483,713 | 1.70 | 0 |
陈孙宣 | 境内自然人 | 1,352,562 | 1.55 | 0 |
合计 | - | 46,676,620 | 53.39 | 725,164 |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除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聂卫华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相关人员持股数量亦未发生变化。聂卫华发行前后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发行前/后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有限售 条件股份数 量(股) |
聂卫华 | 发行前 | 15,755,662 | 19.30 | 0 |
聂卫华 | 发行后 | 16,480,826 | 18.85 | 725,164 |
三、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以2023年度、2024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基准,并考虑本次发行新增净资产,以本次发行后股本全面摊薄计算,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收益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6月30日/2024年1-6月 |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 ||||
发行前 | 发行后 | 发行前 | 发行后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1 | 0.77 | 0.72 | ||
9.76 | 10.89 | 9.82 | 10.95 |
注1:发行前数据来自于公司定期报告;注2: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分别按照2023年12月31日和2024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加上本次募集资金净额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按照2023年度、2024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财务会计信息讨论和分析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6/30 | 2023/12/31 | 2022/12/31 | 2021/12/31 |
流动资产合计 | 77,484.47 | 83,398.83 | 83,633.55 | 67,952.27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5,823.83 | 23,125.02 | 16,343.32 | 9,334.32 |
资产总计 | 103,308.30 | 106,523.86 | 99,976.88 | 77,286.59 |
流动负债合计 | 23,573.93 | 26,234.56 | 23,740.62 | 13,583.19 |
非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3.30 | 138.60 | 159.95 | 249.98 |
负债合计 | 23,667.23 | 26,373.16 | 23,900.57 | 13,833.1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79,641.07 | 80,150.70 | 76,076.31 | 63,453.42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79,641.07 | 80,150.70 | 76,076.31 | 63,453.42 |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营业收入 | 21,994.05 | 49,803.79 | 54,703.16 | 39,709.64 |
营业成本 | 8,241.39 | 18,861.09 | 19,604.59 | 15,379.29 |
营业利润 | -662.83 | 4,901.14 | 11,492.05 | 8,370.87 |
利润总额 | -648.09 | 5,194.75 | 12,399.35 | 8,838.49 |
净利润 | 65.80 | 6,269.78 | 11,605.80 | 8,123.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5.80 | 6,269.78 | 11,605.80 | 8,123.55 |
扣非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1.48 | 5,683.42 | 10,356.74 | 7,505.72 |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1、主要经营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1-6月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120.38 | 51,480.68 | 41,205.90 | 36,123.1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150.98 | 58,878.39 | 44,212.32 | 32,957.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0.60 | -7,397.71 | -3,006.42 | 3,165.81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72 | 10,291.24 | 12,781.52 | 2,046.9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47.21 | 4,906.70 | 21,300.47 | 6,538.2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46.49 | 5,384.55 | -8,518.95 | -4,491.36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990.00 | 11,274.75 | 2,000.00 | 21,311.5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46.38 | 8,148.91 | 1,266.61 | 1,754.8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756.38 | 3,125.85 | 733.39 | 19,556.73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44 | -2.65 | 13.52 | -4.09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38.92 | 1,110.04 | -10,778.46 | 18,227.09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805.70 | 17,144.62 | 16,034.58 | 26,813.05 |
2、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 2024.6.30 /2024年1-6月 | 2023.12.31 /2023年度 | 2022.12.31 /2022年度 | 2021.12.31 /2021年度 | |
流动比率(倍) | 3.29 | 3.18 | 3.52 | 5.00 | |
速动比率(倍) | 2.80 | 2.75 | 3.20 | 4.61 |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22.91% | 24.76% | 23.92% | 17.90% |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 0.46 | 1.11 | 1.60 | 1.93 | |
存货周转率(次) | 0.72 | 1.98 | 3.02 | 2.58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 9.76 | 9.82 | 13.87 | 11.57 | |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 | -0.13 | -0.91 | -0.55 | 0.58 | |
每股净现金流量 | -0.90 | 0.14 | -1.96 | 3.32 | |
每股收益 | 基本 | 0.01 | 0.77 | 1.43 | 1.11 |
稀释 | 0.01 | 0.76 | 1.42 | 1.1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8 | 8.02 | 16.72 | 16.94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元) | 基本 | 0.01 | 0.702 | 1.27 | 1.02 |
稀释 | 0.01 | 0.69 | 1.26 | 1.02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5 | 7.27 | 14.92 | 15.66 |
注1:基本财务指标计算说明: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注2:2023年5月26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完成,公司总股本由54,865,491股增加至55,152,735股。2023年6月28日,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登记手续完成,公司股本总数由55,152,735股增加至81,626,048股
(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资产负债整体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77,286.59万元、99,976.88万元、106,523.86万元和103,308.30万元,近三年呈较快增长趋势。公司资产总额增加的主要原因系近三年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2022年公司流动资产规模增长较快,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销售规模持续增长,应收款项和存货等金额呈增长趋势。2023年和2024年6月末公司流动资产略有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首发募投项目持续投入货币资金减少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13,833.17万元、23,900.57万元、26,373.16万元和23,667.23万元,近三年公司负债总额逐年增加,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增长,公司经营性负债等随之增加。公司负债主要为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98.19%、99.33%、99.47%和99.61%,公司负债结构无重大变化。
2、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5.00、3.52、3.18和3.29,速动比率分别为4.61、3.20、2.75和2.80,短期偿债能力较强;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7.90%、
23.91%、24.76%和22.91%,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整体偿债能力较强。
3、盈利能力分析
2022年度,公司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快速增长。2023年度,受钢铁行业需求下滑及石化行业客户经营业绩承压的影响,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小幅下滑,叠加公司加大对研发、管理及销售人员的招聘力度,并以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吸引优秀人才及员工涨薪,导致期间费用上涨较多,进而导致利润下滑幅度较大。2024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上涨6.75%,并实现扭亏为盈。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9,709.64万元、54,703.16万元、49,803.79万元和21,994.05万元,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1.99%。公司收入主要来自于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在95%以上。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配件及材料等收入。
第四节 本次新增股份发行上市相关机构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法定代表人:沈和付保荐代表人:姚阳、王奇项目协办人:陈松松经办人员:俞强、李慧、高树发、周旭联系电话:0551-62207999传真:0551-62207967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丁12号英皇集团中心8层负责人:乔佳平签字律师:陆彤彤、王文涛、李金泽联系电话:010-50867666传真:010-65527227
三、审计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9层负责人:肖厚发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彩霞、鲁意宏、姚娜联系电话:010-66001391传真:010-66001392
四、验资机构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9层负责人:肖厚发签字注册会计师:郑磊、鲁意宏、吴婷婷联系电话:010-66001391传真:010-66001392
第五节 保荐人的上市推荐意见
一、保荐协议签署和指定保荐代表人情况
公司与国元证券签署了保荐与承销协议。国元证券指定姚阳、王奇任容知日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上市工作及股票发行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姚阳先生:保荐代表人、注册会计师、金融学硕士,曾就职于国元金控集团战略管理部。加入国元证券后,先后参与了安徽晶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IPO、宁国国控集团收购广西博世科等项目,并负责或参与多家公司的新三板挂牌、尽职调查、股份制改造、投融资等工作。王奇先生: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具有多年审计和投资银行工作经验,担任了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协办人,主要参与了浙江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安徽华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组上市审计、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安徽省蚌埠安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合肥志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挂牌等项目,并参与多家拟IPO公司的辅导改制及财务顾问工作。
二、上市保荐人对本次股票上市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人国元证券认为,发行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经营状况良好,业务运作规范,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保荐人国元证券同意担任容知日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推荐其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自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文件;
(二)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出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五)发行人律师出具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六)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七)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发行人: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生物医药园支路59号
电话:0551-65332331
传真:0551-65335196
联系人:黄莉丽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8号安徽国际金融中心A座
电话:0551-62207999
传真:0551-62207967
联系人:陈松松
(三)查阅时间
股票交易日:9:00-11:30,13:00-17:00。
(四)信息披露网站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本页无正文,为《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容知日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签章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