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6  珠海冠宇(688772)公司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17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锐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