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徐海忠先生持有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8,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淄博易科汇华信三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科汇华信三号”)持有公司股份30,965,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6%;厦门易科汇华信一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科汇华信一号”)持有公司股份6,462,2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
前述徐海忠先生与厦门易科汇华信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科汇华信二号”)、易科汇华信三号、淄博旋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淄博旋木”)、易科汇华信一号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合计持有公司70,181,8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6%。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3年5月2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徐海忠先生、易科汇华信三号、易科汇华信一号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1,218,56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2023年9月28日,公司收到徐海忠先生、易科汇华信三号、易科汇华信一号的通知,2023年6月13日至2023年9月28日期间,徐海忠、易科汇华信三
号、易科汇华信一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11,218,5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上述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徐海忠 | 5%以下股东 | 18,840,000 | 1.68% | IPO前取得:18,840,000股 |
易科汇华信二号 | 5%以下股东 | 2,660,600 | 0.24% | IPO前取得:2,660,600股 |
易科汇华信三号 | 5%以下股东 | 30,965,600 | 2.76% | IPO前取得:30,965,600股 |
淄博旋木 | 5%以下股东 | 11,253,400 | 1.00% | IPO前取得:11,253,400股 |
易科汇华信一号 | 5%以下股东 | 6,462,203 | 0.58% | IPO前取得:6,462,203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徐海忠 | 18,840,000 | 1.68% | 易科汇华信一号、易科汇华信二号、易科汇华信三号和淄博旋木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易科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徐海忠。 |
易科汇华信二号 | 2,660,600 | 0.24% | ||
易科汇华信三号 | 30,965,600 | 2.76% | ||
淄博旋木 | 11,253,400 | 1.00% | ||
易科汇华信一号 | 6,462,203 | 0.58% | ||
合计 | 70,181,803 | 6.26% | — |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徐海忠 | 5,255,870 | 0.47% | 2023/6/13~2023/9/28 | 集中竞价交易 | 18.26-23.49 | 103,818,347.89 | 已完成 | 13,584,130 | 1.21% |
易科汇华信三号 | 4,985,409 | 0.44% | 2023/6/30~2023/7/28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3-22.88 | 108,433,247.84 | 已完成 | 6,203,662 | 0.55% |
易科汇华信一号 | 977,283 | 0.09% | 2023/9/25~2023/9/25 | 集中竞价交易 | 18.15-18.30 | 17,783,550.76 | 已完成 | 5,484,920 | 0.49% |
注:1.公司总股本因“冠宇转债”转股有所增加,上表中比例系按当前总股本为基数计算;2.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后,易科汇华信三号存在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