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7  珠海冠宇(688772)公司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0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徐延铭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6月5日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9.05元/股调整为8.96元/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董事徐延铭先生、付小虎先生、牛育红先生、林文德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3年10月26日为预留授予日,以8.9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24名激励对象授予120.66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