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5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30日发出。本次会议由徐延铭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0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上述共计作废113.61万股。除上述离职及自愿放弃人员外,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到触发值但未达到目标值,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91.56%,故作废50.8998万股。除上述情况外,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31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为“90>S≥80”,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80%;8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为“80>S≥70”,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60%;2名激励对象2023年个人层面绩效考评结果为“S<70”,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上述情况共
计41名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5.8496万股。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0.3594万股。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董事徐延铭先生、付小虎先生、牛育红先生、林文德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林文德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871名,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6.3286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董事徐延铭先生、付小虎先生、牛育红先生、林文德先生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林文德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