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688772证券简称:珠海冠宇公告编号:
2025-043转债代码:
118024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
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5/4/15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20,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46.4391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22%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2,998.1423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1.92元/股~12.30元/股 |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3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以及2025年4月17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
月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2,464,3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30元/股,最低价为
11.9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81,422.6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