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冠宇:关于“冠宇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冠宇转债”预计满足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提示 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139 号文同意注册,珠海冠 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10 月24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了30,890,430 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 元,发 行总额308,904.30 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2 年10 月24 日至 2028 年10 月23 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10 号文同意,公司308,904.30 万元可转债于2022 年11 月17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冠 宇转债”,债券代码“118024”。
根据有关规定和《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冠宇 转债”自2023 年4 月28 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人民币23.68 元/股,当前转股价格为22.89 元/股,历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如下:
因公司实施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 年6 月5 日起公司可转债的转股 价格调整为人民币23.5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5 月30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 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完成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 属登记手续,自2024 年5 月31 日起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23.52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5 月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调整可转债转 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 年7 月29 日起公司可转债的转 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23.2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 年7 月23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 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因公司完成了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 属登记手续,自2025 年5 月27 日起公司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23.19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5 月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完成后调整可转债转 股价格暨转股停牌的公告》。
因公司实施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 年6 月19 日起公司可转债的转 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22.89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6 月13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 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冠宇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 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 交易日公司A 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 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 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 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 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预计触发情况
自2026 年3 月2 日至2026 年3 月13 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19.46 元/股)。若未来二十个交易日内有五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将可能触发“冠宇转债” 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于触发“冠宇转债” 的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后确定本次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