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石创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查股网  2026-05-23  影石创新(688775)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影石创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影石创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 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 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2025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 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周鹏、刘冠中

(三)现场检查人员

刘冠中、沈哲、刘佳

(四)现场检查时间

2025 年7 月22 日、2026 年2 月4 日、2026 年5 月18 日

(五)现场检查内容

现场检查人员对本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信息披露 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经营状况等方面

进行了现场检查,具体检查内容详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六)现场检查手段

本次现场检查的手段主要包括资料查阅、访谈、现场查看等,具体检查手段 详见“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最新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材料,财务管 理、会计核算、内部审计、募集资金管理以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 对子公司的控制等相关制度,查阅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会计师 出具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在治理制度中明确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要求及职责,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制 度中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 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并予以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抽查重大 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文件,查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会计师出具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并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已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并予以执行。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 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信息披露文件,查阅发行人 出具的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查阅会计

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对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除已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保荐人未 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 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查阅了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 单和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并对大额募集资金支付进行凭证抽查,查阅募集资金 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实地查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现场,了解项目 建设进度及资金使用进度,取得上市公司出具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鉴证报告,访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 以执行,募集资金使用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募集资金进度 与原计划基本一致,基于前述检查未发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章程及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 内部制度,取得了关联交易明细,查阅了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材料,对关联交易 的定价公允性进行分析,对财务总监进行了访谈。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未在前述文件中发现明确的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方面的违规情形。

(六)经营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上市公司经营场所,查阅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 信息,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查阅年审会计师主要客户、供应商的函证。

经检查,保荐人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上市公司经营正常。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以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2025 年度,公司收入稳步增长,有序开展经营活动。建议公司继续严格按照 《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有序 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及实施,确保募投项目完成并实现预期收益。

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基于前述检查工作,保荐人未在本次现场检查中发现其他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 号——持续 督导》等相关规定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五、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本次现场检查中,公司配合提供了前述检查材料,配合完成了本报告所述访 谈、实地查看等其他检查事项。

本次现场检查中,会计师配合了保荐人持续督导事项的资料需求,配合提供 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募集资金鉴证报告、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函证等资料。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本次现场检查就相关事项的结论,请参见本报告“二、本次现场检查主要事 项及意见”、“三、提请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四、是否存在应当向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月鹏

周 鹏

刘红中

刘冠中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