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气: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独董意见2

http://ddx.gubit.cn  2023-04-18  国光电气(688776)公司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秉持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我们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同意将《关于续聘2023年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2022年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为:国光电气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公司的经营管理的实际现状,约束与激励并重,有利于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利于提高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符合投资者的利益。我们同意《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