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光电气: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暨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04  国光电气(688776)公司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职工代表监事暨监事会主席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王育红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王育红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育红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王育红女士的辞职报告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职工代表监事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王育红女士通过河南国之光电子信息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0.13%股份。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王育红女士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王育红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近日召开了第十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开展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工作与第八届监事会主席选举工作。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

经第十六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体与会职工代表表决,同意选举曾琛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等相关规定,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经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全体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一致同意选举曾琛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4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曾琛,男,大专学历。1997年8月-2012年5月,在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宣传处、政工部任干事;2006年6月-2012年5月任公司团委书记;2012年6月-2013年3月,任政工部副部长、工会办主任;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工会副主席、纪委委员、政工部副部长。

曾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其他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