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控技术: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777 证券简称:中控技术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12月
目 录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6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14:00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六和路309号中控科技园F105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CUI SHAN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2月27日至2023年12月2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七十三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召集的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担任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如果因任何理由,召集人无法推举代表担任会议主持人,应当由召集人中持股最多的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担任会议主持人。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第七十三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会召集的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担任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如果因任何理由,召集人无法推举代表担任会议主持人,应当由召集人中持股最多的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担任会议主持人。 召开股东大会时,会议主持人违反议事规则使股东大会无法继续进行的,经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过半数的股东同意,股东大会可推举一人担任会议主持人,继续开会。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公司设独立董事3名,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 |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 第一百二十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
第一百二十四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第一百二十四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已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情况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九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第九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
本次《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3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修订后的全文已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