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控技术: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欣)(离任)

查股网  2025-04-01  中控技术(688777)公司公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欣)

作为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任期(2024年1月1日-2024年3月25日)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均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张克华(主任委员)、王建新、许超

审计委员会:陈欣(主任委员)、沈海强、薛安克

薪酬与考核委员:许超(主任委员)、王建新、沈海强

提名委员会:沈海强(主任委员)、许超、CUI SHAN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陈欣先生,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管学院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教授、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滴水湖高级金融学院教授。自2021年1月至2025年1月担任中控技术独立董事。2021年7月至今,兼任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0月至今,兼任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作为公司曾任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我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2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出席次数
陈欣222002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的相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

专门委员会名称报告期内应参加次数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11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报告期内任职期间主持了1次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审查,认真履行了监督、核查的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公司2024年1月26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并提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对上述议案均发表同意的意见。

公司2024年1月2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战略与技术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出席了上述会议,并提前审阅了议案内容,对上述议案均发表同意的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保障全体股东权益不受损害。通过审计前沟通、审阅关键审计事项以及讨论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大风险点,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列席股东大会时,重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本人在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

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聘任战略与技术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之前审阅了相关议案内容,经核查,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议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自愿、公平和公开的原则,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及条件公允、合理,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上述事项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本人任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本人任期内,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发生变动。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于2024年1月25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本人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本人确认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均未出现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辞任的其他事宜须提呈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根据相关规定,本人的辞任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任前,本人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职责。

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薪酬变动、股权激励计划等情况。

(十)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产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

(十二)利润分配情况

本人任期内,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曾任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

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特此报告。

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欣

2025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