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钨新能: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3-030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钨新能”)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62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2,893,06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40,880,141.50元,扣除发行费用93,803,174.07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47,076,967.4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8月3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1)第351C000538号”《验资报告》。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4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978,44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894.0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32,998.7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3,466,895.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11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351C0004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47,076,967.43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建设项目金额为308,069,890.62元,直接投入募投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为512,016,477.80元,补充流动资金635,271,468.98元(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353,554,176.52元,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4,046,088.52元(不含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1,447,076,967.43 |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金额 | 308,069,890.62 |
减:直接投入募投建设项目金额 | 512,016,477.80 |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金额 | 547,513,896.62 |
减:手续费支出 | 2,772.18 |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7,757,572.36 |
加:利息收入 | 8,283,642.15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0.00 |
注:1、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结项,节余募集资金8,767.33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2、公司于2023年5月办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工作,募集资金余额8,775.76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理财收益)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527,333,020.47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61,000,000.00元,直接投入募投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为21,700,760.98元,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2,444,632,259.49元。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505,632,259.49元,2023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1,700,760.98元,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980,686,367.87元(包含理财收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3,493,466,895.34 |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金额 | 61,000,000.00 |
减:直接投入募投建设项目金额 | 21,700,760.98 |
减: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金额 | 2,444,632,259.49 |
减:手续费支出 | 2,373.70 |
加:利息及理财收入 | 14,554,866.70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980,686,367.87 |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80,686,367.87元,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余额780,686,367.87元的差异为200,000,000.00元,系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收回的本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截至2023年5月16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鹭新能源”)对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已经严格遵照管理制度及监管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元) | 备注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35150198110100003295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0 | 2023年5月8日销户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 8114901014000163056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0 | 2023年5月12日销户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0357001041688778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0 | 2023年5月11日销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24781075711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0 | 2023年5月15日销户 |
合计 | 0 |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类别 | 存储余额(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0357001040033570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135,221,187.3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35150198110100003754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373,490,417.67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4100020129202201165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271,974,762.8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129470100100385968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0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24782765748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8114901012800175769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0 |
合计 | 780,686,367.87 |
注: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及理财收入,并已扣除手续费。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和附表2《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
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用于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收益金额 (万元) |
(万元)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结构性存款-专户型2022年第445期L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2-12-19 | 2023-3-23 | 88.8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中国建设银行厦门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00 | 2022-12-21 | 2023-1-20 | 46.64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2-12-27 | 2023-3-27 | 87.50 |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公司结构性存款产品(挂钩汇率三层区间A款)2023510560323期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3-3-24 | 2023-6-23 | 81.1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3年 第113期A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3-3-29 | 2023-7-3 | — |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结构性存款产品购买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00 | 2023-3-30 | 2023-7-3 | —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结项,节余募集资金8,767.33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截至2023年5月16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的余额合计人民币87,757,572.36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及理财收益)全部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并办理完毕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其他
(一)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本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公司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 总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投资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 投资额 |
1 | 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 | 184,793.40 | 90,000.00 | 90,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60,000.00 | 60,000.00 | 54,707.70 |
合计 | 244,793.40 | 150,000.00 | 144,707.70 |
2.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公司保荐机构、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公司调整后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和费用名称 | 调整前投资估算 | 调整后投资估算 | 增减情况 |
1 | 土地 | 11,570.00 | 11,570.00 | - |
2 | 工程建设 | 42,691.00 | 63,000.00 | 20,309.00 |
3 | 生产设备及安装 | 101,907.40 | 81,598.40 | -20,309.00 |
4 | 办公设备 | 1,000.00 | 1,000.00 | - |
5 | 铺底流动资金 | 27,625.00 | 27,625.00 | - |
合计 | 184,793.40 | 184,793.40 | - |
本次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未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1.本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本公司调整后的募投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 总额 | 调整前募集资金 投资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 投资额 |
1 | 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 | 99,000.00 | 99,000.00 | 99,0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及 | 251,000.00 | 251,000.00 | 250,346.69 |
偿还银行贷款 | ||||
合计 | 350,000.00 | 350,000.00 | 349,346.69 |
2.本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中的73,6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借款期限为自实际借款之日起10年,借款利率不超过公司当期综合贷款利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借款可提前偿还或到期后续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此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璟鹭新能源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发展,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实施项目,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用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上网公告附件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
附表1《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2023年08月25日 |
附表1: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编制单位: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47,076,967.4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046,088.52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67,600,265.04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一、二期) | 否 | 900,000,000.00 | 900,000,000.00 | 900,000,000.00 | 14,046,088.52 | 820,086,368.42 | -79,913,631.58 | 91.12 | 已完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0,000,000.00 | 547,076,967.43 | 547,076,967.43 | 0 | 547,513,896.62 | 436,929.19 | 100.0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1,500,000,000.00 | 1,447,076,967.43 | 1,447,076,967.43 | 14,046,088.52 | 1,367,600,265.04 | -79,476,702.39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并结合实际情况管理、使用募集资金,在募投项目结项时形成节余募集资金87,757,572.36元;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包含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是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一定收益。公司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根据项目进度及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货款,在募投项目结项时尚有未支付的工程、设备合同尾款,公司后续将直接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年产4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产业化项目共分三期,其中一、二期(合计产能20,000吨/年)系募投项目,该募投项目已于2023年4月结项;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利息收入所致。
附表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编制单位: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493,466,895.3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700,760.9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不适用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27,333,020.4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不适用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 | 否 | 990,000,000.00 | 990,000,000.00 | 990,000,000.00 | 21,700,760.98 | 21,700,760.98 | -968,299,239.02 | 2.1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 否 | 2,510,000,000.00 | 2,503,466,895.34 | 2,503,466,895.34 | 0.00 | 2,505,632,259.49 | 2,165,364.15 | 100.09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3,500,000,000.00 | 3,493,466,895.34 | 3,493,466,895.34 | 21,700,760.98 | 2,527,333,020.47 | -966,133,874.87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61,000,0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46,206.08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2年8月24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各种存款、理财产品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等(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券商理财产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本次现金管理决议的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200,000,000.00元。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厦钨新能源海璟基地年产30,000吨锂离子电池材料扩产项目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共同实施,项目总投资99,000.00万元,公司负责项目基建工程投入,投资金额为25,400.00万元;璟鹭新能源负责项目设备(包括安装)、流动资金投入及后续运营实施,投资金额为73,600.00万元;本项目履行招投标程序后,已于2023年1月开工;注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主要系利息收入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