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钨新能: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4-012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4月16日在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长园路78号公司海璟基地709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浩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总经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各项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总经理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2023年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对2024年经营状况的预测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以及对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状况的预测。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五)审议通过《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六)审议通过《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20,771,00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890,978股,以此计算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3,916,016.10元(含税)。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55.72%。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时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八)审议通过《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审议通过《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中监事薪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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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
2024年0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