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钨新能: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的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
专项账户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4号)同意,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8,978,44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1.4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99,999,894.0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532,998.74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93,466,895.3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8月11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2)第351C000469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及共同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子公
司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璟鹭新能源”)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主体 |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1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0357001040033570 | 存续 |
2 | 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35150198110100003754 | 存续 |
3 | 厦门璟鹭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集美支行 | 4100020129202201165 | 存续 |
4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129470100100385968 | 本次注销 |
5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24782765748 | 本次注销 |
6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8114901012800175769 | 本次注销 |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璟鹭新能源在实际使用募集资金过程中,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确保专款专用。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序号 | 开户主体 | 募集资金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1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129470100100385968 | 本次注销 |
2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沧支行 | 424782765748 | 本次注销 |
3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8114901012800175769 | 本次注销 |
鉴于公司存放在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资金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且上述三个账户将不再使用,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2024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