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钨新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1-14  厦钨新能(68877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778 证券简称:厦钨新能 公告编号:2025-004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300号之一公司105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89
普通股股东人数8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96,926,34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96,926,348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0.567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70.5672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

长杨金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因工作原因无法列席本次大会,会前已向董事会提出请假申请。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侯孝亮先生、董事钟可祥、董事曾新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黄令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96,881,17899.984740,8700.01374,3000.0016

2、 议案名称:《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96,880,32099.984440,9880.01385,0400.0018

3、 议案名称:《关于为下属参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96,875,04099.982745,9680.01545,3400.0019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51,831,45399.903740,9880.07908,9400.0173

5、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黄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96,879,35899.984140,6500.01366,3400.0023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公司章程修订的议案》31,481,61299.856740,8700.12964,3000.0137
2《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31,480,75499.854040,9880.13005,0400.0160
3《关于为下属参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31,475,47499.837245,9680.14585,3400.0170
4《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20,910,81999.761840,9880.19558,9400.0427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5《关于选举黄令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1,479,79299.850940,6500.12896,3400.0202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的其他议案均为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议案4系关联交易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冶控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闽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关联股东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未参与该议案的表决。

4、本次会议议案3、议案4、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吓虹、陈宓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和《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14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