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钨新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海诚”)按照之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前,宁波海诚持有公司股份30,920,6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5%。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海诚持有公司股份29,427,5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0%。
2025年3月5日,公司收到股东宁波海诚出具的《股份减持进展告知函》,自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4日期间,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了公司股份1,493,1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5%。
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股东名称 | 宁波海诚领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七星路88号1幢401室A区A1178 |
权益变动情况 | 变动方式 | 变动期间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2月17日至2025年3月4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3,123 | 0.35 | |
合计 | 1,493,123 | 0.35 |
注:1.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宁波海诚 | 人民币普通股 | 30,920,634 | 7.35 | 29,427,511 | 7.00 |
注:1.以上所有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一)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东履行前期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2025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