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钨新能: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778证券简称:厦钨新能公告编号:2025-074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原则,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且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在关联董事谢小彤、钟可祥、钟炳贤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
票赞成,
票反对,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58,637.68万元人民币,其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9,359.97万元人民币,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1,102.10万元人民币,房屋租赁关联交易金额为
860.79万元人民币,其他(代付电费等)关联交易金额为7,314.82万元人民币。
2025年
月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第十一次
会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进行的合理估计,是生产经营过程当中必须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目的是保证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公司发展。我们认为,上述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是公允的,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2026年度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对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各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5年1-10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钨业”)及其下属公司 | 12,931.51 | 1.08% | 17,331.87 | 1.44% | 因关联方发生变化导致部分关联交易预计减少 |
| 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工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厦门钨业除外) | 6,428.46 | 0.54% | 859.55 | 0.07% | - | |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厦门钨业及其下属公司 | 30,302.10 | 2.28% | 5,798.95 | 0.44% | 钴等主要原材料价格较2025年初价格大幅上涨 |
| 省工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厦门钨业除外) | 800.00 | 0.06% | - | - | - | |
| 向关联 | 厦门钨业及其下 | 857.29 | 0.07% | 403.48 | 0.03% | -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本次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5年1-10月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方租赁房屋(租入) | 属公司 | |||||
|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租出) | 厦门钨业及其下属公司 | 3.50 | 0.00% | 8.40 | 0.00% | - |
| 其他(代付电费等) | 厦门钨业及其下属公司 | 7,314.82 | 0.61% | 3,917.86 | 0.33% | - |
| 合计金额 | 58,637.68 | - | 28,320.11 | - | - | |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
2、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为未经审计数据;
3、公司与受厦门钨业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
4、公司与受省工控集团同一控制范围内的企业(厦门钨业除外)开展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下属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关联交易类别内部调剂使用相关关联交易额度;
5、采购原材料(含接受劳务)、房屋租赁(租入)、其他(代付电费等)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2024年经审计营业成本;销售商品(含提供劳务)、房屋租赁(租出)占同类业务比例=该关联交易发生额/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中2024年经审计营业收入;
6、以上数据误差由四舍五入造成,下同。
(三)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5年度预计金额 | 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采购原材料、接受劳务 | 厦门钨业及其下属公司 | 47,120.89 | 17,331.87 |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 |
| 省工控集团及其下属 | 8,920.80 | 859.55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5年度预计金额 | 2025年1-10月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公司(厦门钨业除外) | 限金额测算,但受业务开展情况、市场情况及关联方供需变化等影响,导致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上述差异均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 福建省兴龙新能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龙新能材料”) | 3,500.00 | 872.88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厦门钨业及其下属公司 | 3,600.00 | 5,798.95 | |
| 省工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厦门钨业除外) | 560.00 | - | ||
| 房屋租赁(租入) | 厦门钨业及其下属公司 | 635.00 | 403.48 | |
| 房屋租赁(租出) | 厦门钨业及其下属公司 | 20.00 | 8.40 | |
| 其他(代付电费等) | 厦门钨业及其下属公司 | 6,352.00 | 3,917.86 | |
| 其他(归还利息) | 省工控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厦门钨业除外) | 12.00 | 8.43 | |
| 合计金额 | 70,720.69 | 29,201.42 | ||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且未经审计。
2、向厦门钨业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2025年度预计金额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由3,600.00万元调整为9,800.00万元。
3、2025年1-10月公司向厦门钨业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实际发生金额为5,798.95万元,其中,公司完成对厦门钨业海沧分公司二次资源制造部相关业务资产组及厦门钨业所持赣州市豪鹏科技有限公司47%股权的收购交易之前,上述主体向公司的关联方厦门钨业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的交易金额为2,659.23万元,剔除前述交易后2025年1-10月公司向厦门钨业及其下属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实际发生金额为3,139.72万元。
4、兴龙新能材料原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连城锰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连城锰矿”)的控股子公司,为厦钨新能的关联方。2024年6月12日,兴龙新能材料作出工商变更,连城锰矿将其持有兴龙新能材料51%股权转让至自然人钟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或相关交易协议生效或安排实施后12个月内,具有前述所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所涉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关联关系及履约能力分
析如下:
(一)厦门钨业1.关联方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1997年12月30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155013367M | 法定代表人 | 黄长庚 |
| 公司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注册资本 | 1,587,585,826元 |
| 住所 |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柯井社 | ||
| 经营范围 |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基复合材料和陶瓷基复合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磁性材料生产;磁性材料销售;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金属切削机床销售;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金属成形机床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床功能部件及附件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模具制造;模具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法律咨询(不含依法须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业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电动机制造;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输配电及 | ||
截至2025年
月
日,厦门钨业持股5%以上股东情况如下:
控制设备制造;微特电机及组件销售;伺服控制机构销售;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检验检测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 450,582,682 | 28.38% |
|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121,931,674 | 7.68%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 | 2025年9月30日 |
| 总资产 | 4,546,376.04 | 5,037,332.5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590,278.82 | 1,678,203.94 |
| 项目 | 2024年 | 2025年1-9月 |
| 营业收入 | 3,519,646.12 | 3,200,088.29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2,793.37 | 178,178.73 |
注:最近一年数据已经审计,最近一期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厦门钨业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为
50.28%,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厦门钨业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二)省工控集团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5年5月27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000MAEM2RU08J | 法定代表人 | 杨方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资本 | 800,000万元 |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连江北路1号福建机电大厦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新材料技术研发;钢、铁冶炼;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售;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电池制造;纸浆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纸制造;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设计服务;日用百货销售;酒店管理;住房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食盐生产;食盐批发;食品销售;食品生产;药品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旅游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主要股东 | 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 ||
截至2025年
月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16,314,946.71万元、负债总额9,268,681.48万元,净资产7,046,265.23万元,期末资产负债率56.81%;2025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074,775.11万元、净利润333,029.27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省工控集团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属于相关法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3.履约能力分析省工控集团生产经营正常,前期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具有较强履约能力。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销售商
品、代付电费等,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生产需要,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并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各方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正常的持续性合作。公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遵循市场价格和公开、公平、公正及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上网公告附件《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董事会 |
|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