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远锂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9-12  长远锂科(688779)公司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与中信证券合称“保荐机构”)作为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远锂科”或“发行人”)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离职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李厦女士于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离职后,李厦女士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李厦女士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李厦女士,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应用化学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2011年7月至2016年12月,任本公司技术骨干;2016年12月至2018年6月,任公司技术部副经理。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研发中心(技术研究院)研发二部副部长。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李厦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长沙长远金锂三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9,160股。李厦女士离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李厦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期间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

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其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李厦女士签署的《劳动合同》《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书》,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等事项,李厦女士对其知悉的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李厦女士离职后前往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工作或存在违反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建立并完善了全方位、多层次、系统化的可持续研发体系与创新机制,培养了一支具备持续创新能力、高效、成熟的研发团队。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295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13.09%。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李厦女士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生产经营及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变动前周友元、黄承焕、张海艳、张瑾瑾、胡志兵、周耀、孟立君、李厦、刘庭杰
本次变动后周友元、黄承焕、张海艳、张瑾瑾、胡志兵、周耀、孟立君、刘庭杰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李厦女士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各项研发项目正常推进,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将持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优化研发人员考核和奖励机制,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长远锂科的研发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李厦女士已办理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核心竞争力。

2、李厦女士与长远锂科签订了《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书》。李厦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均属于职务发明创造,相应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其离职不影响公司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与技术创新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目前长远锂科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李厦女士的离职未对长远锂科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保荐代表人:
罗 峰杨 萌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11日

保荐代表人:
乔 端施 伟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2023年9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