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新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更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变更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与中信证券合称“保荐机构”)作为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矿新能”或“发行人”)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更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调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工会主席周友元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周友元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由于本次工作调整,周友元先生不再参与公司具体研发项目,故公司不再认定周友元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一)周友元先生具体情况
周友元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冶金科学与冶金物理化学专业,博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1992年6月至1994年8月,任中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工程教研室助理工程师;1997年9月至2004年8月,任长沙矿冶院研发骨干;2008年5月至2018年2月,历任湖南长远锂科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18年2月,任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新材料事业部电池材料技术中心主任。2019年4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工会主席。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周友元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长沙长远金锂一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97,476股。周友元先生工作变更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周友元先生工作期间参与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该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周友元先生的工作变更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周友元先生签署了《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等事项,周友元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周友元先生违反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建立并完善了全方位、多层次、系统化的可持续研发体系与创新机制,培养了一支具备持续创新能力、高效、成熟的研发团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282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12.10%。本次核心技术人员调整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生产经营及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 核心技术人员 |
本次变动前 | 周友元、张瑾瑾、张海艳、黄承焕、胡志兵、周耀、孟立君、刘庭杰 |
本次变动后 | 张瑾瑾、张海艳、黄承焕、胡志兵、周耀、孟立君、刘庭杰 |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周友元先生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各项研发项目正常推进,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将持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持续提升
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五矿新能的研发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周友元先生已办理完成工作交接,其工作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技术研发和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竞争力。目前五矿新能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周友元先生的工作变更未对五矿新能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本页无正文,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更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乔 端 | 施 伟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2024年8月12日